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3-08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田鲁炜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90)。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3-090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5:00至2023年12月29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2月14日分别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如适用)、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6、登记地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06室财务证券部;
7、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 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406室财务证券部
邮政编码:116001
联 系 人:郭晶、秦佳佳
联系电话:0411-82298041 联系传真:0411-86664833
2、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12-14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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