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7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1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23,05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756.4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6,949,650.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3,050,106.35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17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4354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40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966,688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0.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7,296,507.2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4,425,440.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72,871,066.9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17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49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00.00万元是原测算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5,305.01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1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4,647,057,956.6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11,582,650.14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4,561,456.42元,含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1,029,044.05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后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1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3,609,208,479.9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65,039,770.70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1,377,183.75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根据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同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专户。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897.50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桂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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