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0日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3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3名,其中:董事蒋华富先生委托董事赵良兴先生、独立董事谢会生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双根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内部审核制度》、《章程》进行修订和制定。

  1.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1.2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1.3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1.4 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1.5 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1.6 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1.7 关于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1.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修订的规章制度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内部审核制度》、《章程修订对照表》,其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利用商品期货、远期结售汇等作为套期工具,在商品期货市场及外汇市场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黑色、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类、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农产品、金融期货等。

  交易工具: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

  交易场所: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的主要市场为国内外各大商品期货交易所,远期外汇交易主要通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交易金额: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8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65亿元。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和必要性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生物农业、油脂、贸易三大领域,大宗商品贸易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中国经济实施供给侧改革以来,大宗商品的供应与需求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市场波动剧烈,贸易商依靠上下游供应链信息不对称、时间及空间差异、供应商资源和客户渠道来赚取购销价差的粗放经营时代已经终结。同时,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目前,各种大宗商品期货和衍生品纷纷在期货交易平台、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出现,期货作为现货价格发现工具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外汇衍生品交易作为锁定成本、降低外汇风险的有效工具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塑料、液体化工、天然橡胶、黑色、有色金属、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该类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气候季节、利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贸易商作为上下游出货和进货的渠道,在供应链上的角色经常发生变化,在价格波动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上下游供需平衡等影响,不可避免的存在现货购销敞口风险。因此,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通过研判相关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利用期货、期权等套期保值工具,管理现货购销裸露头寸。同时,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部分商品涉及进出口业务,外汇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波动频繁,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基于外汇资产、负债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运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做好利汇率管理、增强财务和经营稳健性。因此,为更好地进行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及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商品期货、远期结售汇等作为套期工具,在商品期货市场及外汇市场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理的相关风险敞口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使得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与相关风险敞口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以达成成本锁定、降低风险的套保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8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65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1、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方式: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

  商品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商品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特定实物商品或商品期货的权利。对以上合约的买卖叫做商品期货交易或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将来某个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币种、金额、期限办理两种可自由兑换货币间的兑换。

  2、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品种:黑色(螺纹钢、热卷板、铁矿石、不锈钢、焦炭、焦煤、动力煤、硅铁、锰硅)、有色金属(白银、黄金、铝、氧化铝、铜、铅、锌、镍、锡、镁、硅、工业硅、碳酸锂)、能源化工类(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甲醇、乙二醇、沥青、精对苯二甲酸、苯乙烯、纯苯、对二甲苯、原油、燃料油、石脑油、汽油、玻璃、纯碱、烧碱、短纤)、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农产品(玉米、大豆、棕榈油、豆油、菜籽油、菜籽粕、豆粕、白糖、水稻、小麦、棉花、鲜鸡蛋、苹果、纸桨、棉纱、红枣、玉米淀粉、瘦肉猪)、金融期货(国债期货、美元指数、外汇期权、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

  3、投资市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市场: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华西村商品交易中心、纽约商业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纽约IC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洲际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东京商品交易所、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等;远期外汇交易主要通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4、境外或场外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经营产品种类复杂,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同时公司在香港、新加坡设有子公司,是开展国际贸易业务的重要离岸平台,在境外开展贸易采销业务过程中为了规避价格风险,需在境外交易所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5、主要条款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在上述期货市场中交易,少量为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商品期权场外交易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条款如下:

  5.1 合约期限

  期货交易所期货、期权合约期限一般为一年,场外期权合约期限可自行约定,一般以一到三个月之内的短期为主。

  5.2 合约金额

  商品期货、期权每手合约金额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5.3 交易对手

  场内交易无特定交易对手,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或有资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5.4 交易杠杆倍数

  根据交易所保证金比率不同,单个期货合约杠杆倍数在2倍-20倍之间。

  (四)交易期限

  本次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一一2024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银行授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1、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面临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1.1 市场风险

  期货和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1.2 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使公司面临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此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1.3 信用风险

  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上的损失。

  1.4 操作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1.5 政策风险

  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1.6 法律风险

  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风险。

  2、公司在境外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针对国际业务所开展,交易地区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利率、汇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公司的境外交易对手仅限于境外期货交易所或境外期货清算机构资信良好的清算会员。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3、公司在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其业务结算量较大,产品结构较为成熟和标准化。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交易通道。

  公司及子公司各业务单元需要开立期货账户时,由业务单元填写申请上报业务单元总经理审批,并报运营增长部备案。如果选取的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金小于1亿元人民币或需要开通场外期权、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的交易权限,还须经公司总裁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签订和开立账户事宜。

  2、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流程。

  公司及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有严格的业务管理流程,主要从交易的账户开立、岗位设置、申请审批、操作执行、资金划拨、风险监控、会计核算等几个主流程来进行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管理。

  3、建立套期保值业务相适应的止盈止损机制。

  公司及子公司有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对套期保值的期现单边货值上限及期现合计的最大回撤比例进行设定。各业务单元的交易员可在权限额度范围内进行期货和衍生品的建仓、平仓、交割等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一旦亏损超出权限额度的一定比例,则会被要求平仓,如果业务单元不及时平仓,则运营增长部将根据风险预警信息强制平仓。

  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设有风控预案,将由各业务单元风控人员负责部门内各项套保风控指标的监控;及时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评估;根据部门内设定的相关风控预案,对交易经理的头寸实施保值比例的调整或强行平仓等措施。

  4、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及子公司在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严于交易所的认定标准对所有的期货交易账户进行实控关联,一旦发现某一合约的单边持仓接近交易所的持仓上限规定,立即要求业务单元做平仓处理,并通过分品种授权交易的方式来避免自成交。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确认和计量衍生品投资产生的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并予以列示和披露。由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大部分期货品种、数据与现货的各项匹配度并不高度严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核算要求,因此,对不具备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条件的期货套期、套利收益分类认定在了投资收益中,暂不采取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一)对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会计应用条件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会计准则所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品价值。公司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当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则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在相关假设中,公司选择的市场参与者须同时具备:

  1、市场参与者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市场参与者熟悉情况,能够根据可取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的认识;

  3、市场参与者应当有能力并自愿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公司对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是第一层次,即: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对远期外汇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即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当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时,公司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三)套期会计

  公司对于可能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套期保值会计应用条件的衍生品投资,遵循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在套期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包括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套期类型(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效性来源的分析;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等。此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将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以确定套期关系是否应该终止,或者是否应调整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从而维持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的套期比率(即“再平衡”)。

  如因风险管理目标的变化,公司不能再指定既定的套期关系;或者套期工具被平仓或到期交割;或者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消失;或者考虑再平衡后(如适用),套期关系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应用条件的,则套期关系终止。

  1、公允价值套期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

  套期关系终止时,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公司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2、现金流量套期

  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风险,并通过合理使用外汇工具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在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方面,已建立了相对比较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可能的投资损失在公司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及子公司已就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内控程序健全。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风险,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2024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可行性分析报告。

  4、相关的内控制度。

  5、期货和衍生品合约账户和资金账户情况。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

  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扩大投资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交易品种:黑色、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类、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农产品、金融期货等。

  交易工具: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

  交易场所: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主要市场为国内外各大商品期货交易所,远期外汇交易主要通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交易金额: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8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65亿元。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和必要性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生物农业、油脂、贸易三大领域,大宗商品贸易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中国经济实施供给侧改革以来,大宗商品的供应与需求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贸易商依靠上下游供应链信息不对称、时间及空间差异、供应商资源和客户渠道来赚取购销价差的粗放经营时代已经终结。目前,各种大宗商品期货和衍生品纷纷在期货交易平台、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出现,期货作为现货价格发现工具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公司的贸易产业为基础,围绕现货贸易,通过合理使用期货和衍生品工具,依靠公司产业研究、现货渠道优势以及大宗商品跨区域和跨期调配能力,发现价格差异,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扩大投资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8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65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1、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主要方式: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

  商品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商品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特定实物商品或商品期货的权利。对以上合约的买卖叫做商品期货交易或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将来某个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币种、金额、期限办理两种可自由兑换货币间的兑换。

  2、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主要品种:黑色(螺纹钢、热卷板、铁矿石、不锈钢、焦炭、焦煤、动力煤、硅铁、锰硅)、有色金属(白银、黄金、铝、氧化铝、铜、铅、锌、镍、锡、镁、硅、工业硅、碳酸锂)、能源化工类(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甲醇、乙二醇、沥青、精对苯二甲酸、苯乙烯、纯苯、对二甲苯、原油、燃料油、石脑油、汽油、玻璃、纯碱、烧碱、短纤)、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农产品(玉米、大豆、棕榈油、豆油、菜籽油、菜籽粕、豆粕、白糖、水稻、小麦、棉花、鲜鸡蛋、苹果、纸桨、棉纱、红枣、玉米淀粉、瘦肉猪)、金融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美元指数、外汇期权、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

  3、投资市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主要市场: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华西村商品交易中心、纽约商业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纽约IC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洲际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东京商品交易所、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等;远期外汇交易主要通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4、境外或场外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经营产品种类复杂,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同时公司在香港、新加坡设有子公司,是开展国际贸易业务的重要离岸平台,公司拥有多年丰富的国际贸易及内外套利交易经验,因此计划在境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5、主要条款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主要在上述期货市场中交易,少量为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商品期权场外交易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条款如下:

  5.1 合约期限

  期货交易所期货、期权合约期限一般为一年,场外期权合约期限可自行约定,一般以一到三个月之内的短期为主。

  5.2 合约金额

  商品期货、期权每手合约金额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5.3 交易对手

  场内交易无特定交易对手,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或有资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5.4 交易杠杆倍数

  根据交易所保证金比率不同,单个期货合约杠杆倍数在2倍-20倍之间。

  (四)交易期限

  本次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期限为1年,自2024年1月1日一一2024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银行授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1、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面临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1.1 市场风险

  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价格波动与公司预期不一致时,可能会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境外业务交易环节需充分评估市场风险,如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导致资金不足,公司没有或来不及及时强行平仓带来的一定穿仓可能。

  公司已建立完善衍生品交易机制,每个业务单元设有研究员,在交易事前负责市场数据的跟踪分析,提供市场研判、出具研究报告,并在事中由业务单元风控进行监控及止盈止损,运营增长部会在交易事后进行统计和复盘,对市场风险进行识别与分析,并对交易头寸进行风险值预测、提出相应风控建议。

  1.2 流动性风险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按照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境外期货交易者可能由于流动资金的缺乏而无法追加保证金被迫平仓或合约到期时无法履行支付义务(实物交割)所面临的风险。

  公司业务单元通过分仓(将头寸放在不同的期货账户下)以及组合投资等方式来应对流动性风险,同时运营增长部每日会对业务单元的期货账户风险度(保证金占用/账户权益)进行监控,对超出70%风险度的业务单元进行风险提示,以确保流动资金充足,降低被强平的可能性。

  1.3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衍生品合约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方或交易代理方出现违约所引起的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与公司发生场外期权交易的对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同承诺而导致公司发生损失的风险。由于交易所交易的期货、期权几乎不存在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因此境外期货交易的信用风险集中于交易代理环节,可称之为代理风险。场外期权交易往往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而对手方的违约风险会直接影响期权的投资回报,因此需要充分评估对手方的信用风险。

  公司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交易通道。公司及子公司各业务单元需要开立期货账户时,由业务单元填写申请上报业务单元总经理审批,并报运营增长部备案。如果选取的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金小于1亿元人民币或需要开通场外期权、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的交易权限,还须经公司总裁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签订和开立账户事宜。

  1.4 操作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公司配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交易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并且交易团队备有独立的备用无线网络以降低系统及网络故障等带来的可能损失。

  1.5 政策风险

  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公司运营增长部负责对衍生品相关的宏观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关注跟踪,对可能引起较大波动的内容做出相应风险提示。

  1.6 法律风险

  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风险。在进行境外期货交易时,来自国外法律的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合约确认文件不充分,交易对手不具法律授权或超越权限,或合约不符合某些规定;交易对手因破产不具清偿力,对破产方未清偿合约不能依法对冲平仓;由于国外法规不明确或交易不受法律保障,从而使合约无法履行而为交易者带来损失。在进行境外期货交易时,来自国内法律法规的风险主要是由于:交易本身不合法;期货交易文件不完备;期货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法规的突然变化(如由于外汇管理规定的变化而致使企业无法及时追加保证金的风险);与国际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的合作与沟通,致使境外期货交易纠纷无法调查取证并加以解决等。

  公司及子公司在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严于交易所的认定标准对所有的期货交易账户进行实控关联,一旦发现某一合约的单边持仓接近交易所的持仓上限规定,立即要求业务单元做平仓处理,并通过分品种授权交易的方式来避免自成交。

  2、公司在境外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针对国际业务所开展,交易地区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利率、汇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公司的境外交易对手仅限于境外期货交易所或境外期货清算机构资信良好的清算会员。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3、公司在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其业务结算量较大,产品结构较为成熟和标准化。

  (二)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1、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公司各事业部负责人在其事业部内部组织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委员会。由事业部负责人、该事业部下各业务单元负责人、风控总监、财务总监等共同组成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委员负责期货和衍生品具体管理工作。事业部下各业务单元在其内部组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施小组。公司运营增长部、业务单元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组成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监控小组,按照公司制度要求履行风险监控职能。

  2、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及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投资有严格的业务管理流程,主要从交易的账户开立、岗位设置、申请审批、操作执行、资金划拨、风险监控、会计核算等几个主流程来进行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

  3、交易决策程序

  3.1 业务单元交易员根据审批通过后的《期货交易计划》向业务单元下单员发出交易指令,业务单元下单员按交易指令进行操作。

  3.2 业务单元下单员完成操作后,将交易记录发给业务单元交易员审核。

  3.3 业务单元交易员审核后,如发现操作错误则立即向业务单元下单员发出纠正指令,业务单元下单员按指令操作。

  3.4 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业务单元下单员向业务单元总经理报送期货账户交易记录、结算浮动盈亏、保证金等数据。

  4、报告制度

  每天交易所收盘后,交易部风控专员应核对操作结果,将当天新建头寸、平仓头寸、持仓情况、保证金风险度或保证金及可用资金余额、结算浮动盈亏等数据于第二个工作日报给交易经理及业务单元总经理。

  5、期货衍生品交易风险监控

  5.1 业务单元监控

  5.1.1 业务单元监管人员每日监控本业务单元的持仓头寸、有效库存等数据,并及时将该数据上报至业务单元负责人及运营增长部监管人员,每周监控本业务单元的浮动盈亏等数据,并及时将该数据上报至业务单元负责人及运营增长部。

  5.1.2 如果期货交易总头寸或总权益回撤比例超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委员会对本业务单元设定的上限,业务单元总经理根据业务单元监管人员汇报的的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决策。

  5.2 运营增长部监控

  5.2.1 运营增长部统计员每周统计前一周各业务单元期货和现货业务交易总权益回撤比例,以邮件形式上报运营增长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各事业部负责人审阅。

  5.2.2 如果运营增长部统计员发现业务单元的总头寸或总权益回撤比例超出原设定上限,还应在《总权益变动统计报表》中予以风险预警提示,由事业部负责人作出决策,通知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5.3 事业部负责人监控

  事业部负责人根据《总权益变动统计报表》中提示的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决策。必要时可要求业务单元及时平仓,如业务单元在收到平仓指令一个交易日内未能平仓完毕,则由运营增长部进行强行平仓。

  公司及子公司有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对投资业务最大回撤比例进行设定。各业务单元的交易员可在权限额度范围内进行期货和衍生品的建仓、平仓、交割等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一旦亏损超出设定的回撤比例,则会被要求平仓止损,如果业务单元不及时平仓,则运营增长部将根据风险预警信息强制平仓。因此公司的最大损失可控,且金额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确认和计量衍生品投资产生的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并予以列示和披露。对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的收益分类认定在了投资收益中。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一)对于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相关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会计准则所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品价值。公司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当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则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在相关假设中,公司选择的市场参与者须同时具备:

  1、市场参与者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市场参与者熟悉情况,能够根据可取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的认识;

  3、市场参与者应当有能力并自愿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公司对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是第一层次,即: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对远期外汇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即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当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时,公司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贸易业务采取期现结合的商业模式,以产业为基础,围绕现货贸易,通过合理使用期货和衍生品工具,依靠公司产业研究、现货渠道优势以及大宗商品跨区域和跨期调配能力,发现价格差异,通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扩大投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在期货和衍生品投资方面,已建立了相对比较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可能的投资损失在公司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及子公司已就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内控程序健全。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2024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可行性分析报告。

  4、相关的内控制度。

  5、期货和衍生品合约账户和资金账户情况。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银行及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稳健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2、投资金额: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为25亿元,该额度在2024年度内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投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2024年度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以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为25亿元,该额度在2024年度内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投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

  3、投资方式

  3.1结构性存款。

  3.2银行及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稳健的理财产品,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同业拆借等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债券等债权类资产,衍生工具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3.3国债逆回购。

  4、投资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投资短期理财产品,单笔投资的期限不超过1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日常运营之外的存量资金进行投资。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本次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投资主要为短期理财产品,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管控措施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银行及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受托方。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即时通报公司财务总监和总裁,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采取管控措施如下:

  2.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对于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采取管控措施如下:

  3.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

  3.2相关工作人员须对投资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有关信息。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将剩余存量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内控程序健全。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投资理财产品,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投资理财产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的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09.6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66.4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43.18亿元。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预计额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1、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

  2、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获调剂方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

  远大物产成立于1999年9月9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2号楼营业房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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