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3-79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80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审议同意,且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召开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会议召开地点为西藏拉萨市夺底路 14 号公司 6610 会议室。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81号)。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3-80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茂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选聘方式及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客观评价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公司重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选聘文件等内容进行了审核,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的审计实事求是,所出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查阅了选聘材料、信永中和的资质证明及业务介绍等,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3-81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公司66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三)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夺底路 14 号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902701

  传 真:0891-6903003

  联 系 人:田旷先生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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