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103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6,982,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0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9,564,5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98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418,0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56%。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418,0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56%。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06,508,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1%;反对47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6,944,2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98%;反对47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同意16,811,1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60%;反对47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6,811,1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60%;反对47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104,068,8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64%;反对2,913,7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3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4,504,3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716%;反对2,913,7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2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洁、余啟兵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以及列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104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5,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0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5,5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25,500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蔡惠琴、林家琪

  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邮箱地址:stock@shenglu.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3)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105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该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12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的相关申请文件。

  2023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71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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