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刘伟先生的《关于提议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提议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刘伟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刘伟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刘伟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
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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