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3年12月13日 02:1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5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保证公司整体资金运用效率及收益最大化,提高闲置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经营过程中可合理利用的暂时闲置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余额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授权事项: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在总理财额度内,选择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避免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大型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购买理财,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开,能够及时掌握其运作情况,如发现任何风险因素,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2024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

  (三)公司规范运作,实行全面预算,根据资金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实际投入金额为期间单日最高余额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5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孙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原董事刘国本先生于2022年11月30日不幸因病逝世。刘国本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作为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刘国本先生的付出和贡献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连续性和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推荐,并出具了明确的审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孙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职称。曾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任职;现任武汉光谷人才私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洁女士与公司董事刘知力女士系母女关系、与董事长刘长来先生的配偶系姐妹关系。孙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洁女士通过遗产分割继承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8,780,003股,相关非交易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以OA办公软件、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会8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长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推荐,并出具了明确的审查意见。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9日14:30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科技二路125号骆驼集团武汉管理部3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上述第(一)(二)(三)(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3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有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不超过80万美元

  ●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有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循环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贷款,由集团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电池襄阳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由集团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CAMELPOWER(M)SDN.BHD.(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拟向汇丰银行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由集团公司为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80万美元,保证期间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公司与汇丰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上述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91E5E2N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廖从银

  注册地址:谷城经济开发区谷水路16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废旧锂电池回收及综合利用(不含国家禁止及限制经营的项目);废旧锂电池回收设备、工装的研发、销售及咨询服务。

  被担保人最近1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C7QGXW2A

  成立时间:2023年2月7日

  法定代表人:孙光忠

  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无锡路18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被担保人于2023年2月7日成立,其最近两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3月7日

  注册地址:吉隆坡

  注册资本:12000万林吉特

  经营范围:工程技术研发;蓄电池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等。

  被担保人最近1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协议(被担保人一资源循环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目前确定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五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5)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担保协议(被担保人一新能源电池襄阳公司)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集团公司、新能源电池襄阳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署相关协议。

  3、担保协议(被担保人-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目前确定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金额:不超过80万美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财产质押担保

  (3)保证期间: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公司与汇丰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资源循环公司、新能源电池襄阳公司、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资源循环公司、新能源电池襄阳公司和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项目建设和业务开展,被担保方具有债务偿还能力。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及250万美元,合计51,779.075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8%;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20,000万元人民币及250万美元,合计21,779.075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外币按2023年12月11日汇率:1美元=7.1163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总额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科技二路125号骆驼集团武汉管理部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科技二路125号骆驼集团武汉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爱华

  联系电话:0710-3340127

  联系邮箱:IR@chinacamel.com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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