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3年12月13日 02:1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3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28)。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3年06月09日,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6月期472号产品。具体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23-038)。

  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鑫宝”6月期472号产品,赎回本金2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58,706.85元。

  二、 公告日前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公告日前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1、中泰证券对账单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东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2023年12月8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兴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主要审计团队加入立信,该审计团队在审计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了财务报表等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万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臧旭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于长江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收费金额为12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为6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于2016年-2022年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22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兴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主要审计团队加入立信,该审计团队在审计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了财务报表等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表示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过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立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2023年12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东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将对前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2、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会议登记地点:山西省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东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巍 贾璐

  电子邮件:zqb@sxydhg.com

  联系电话:0359-5662069

  联系传真:0359-5662095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53”,投票简称为“永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2023年12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附件3: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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