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13日 02:12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2、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等方式发出;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菊芳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4%。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凯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48,5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92%。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087股进行回购注销。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凯列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3年12月)》。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2023年12月)》。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7)。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2、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等方式发出;

  3、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贾钰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修订稿)》”)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年考核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7,5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1年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办理48,55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因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087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修订稿)》及《2019年考核办法(修订稿)》、《2021年激励计划》及《2021年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拟注销的股份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基本情况

  注①:上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11月30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530,192,538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奇正转债(债券代码:128133)处于转股期,公告日公司股本情况可能发生变化(下同)。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4%。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凯列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19年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激励计划》、《2019年考核办法》、《关于核实〈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年3月4日一2019年3月13日,公司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3月14日,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激励计划》、《2019年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年5月21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6.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3日,公司股份总数由406,000,000股增至408,266,000股。

  6、2019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19年9月12日,公司完成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4,983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9月19日,公司股份总数由530,065,996股增至530,150,979股。

  8、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9、2019年12月16日,公司完成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公司股份总数由530,150,979股增至530,180,979股。

  10、2020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11、2020年3月11日,公司完成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公司股份总数由530,180,979股增至530,220,979股。

  12、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74,2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460%。

  13、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67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20年5月27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74,2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460%,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

  15、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6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6、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1,245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40%。

  17、2020年9月23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1,245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40%,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

  18、2020年11月6日,公司完成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06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220,979股的0.0028%;回购价格为10.8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220,979股减至530,205,912股。

  19、2020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拟对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2019年激励计划》、《2019年考核办法》的相关内容。

  20、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21、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97股进行回购注销。

  22、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2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23、2021年3月5日,公司完成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9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344,912股的0.0005%;回购价格为10.8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344,912股减至530,342,315股。

  24、2021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9%。

  25、2021年3月15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9%,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18日。

  26、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0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10,982股。

  27、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6,996股。

  28、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6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合计199,527股进行回购注销。

  29、2021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10,982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152%,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

  2021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6,9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32%,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

  30、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6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31、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1%。

  32、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3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份1,500股。

  33、2021年12月23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1%,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

  34、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35、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99,52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496,047股的0.037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496,047股减至530,296,520股。

  36、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2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4%。

  37、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785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2年3月23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38、2022年4月1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2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4%,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8日。

  39、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40、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1、2022年6月27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7,385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299,676股的0.014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299,676股减至530,222,291股。

  42、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及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及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3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69,8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263%。

  43、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082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回购股份5,908股,预留授予权益回购股份324股。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44、2022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3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81,54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474%。其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及部分预留授予权益激励对象共33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69,8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263%,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6日。

  45、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6、2023年3月23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3,082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223,887股的0.0062%,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回购股份5,908股,预留授予权益回购股份32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223,887股减至530,190,805股。

  47、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9%。

  48、2023年5月16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9%,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

  49、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61,802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248%。

  50、2023年8月22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61,802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248%,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

  51、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3,248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06%。

  52、2023年11月8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3,248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06%,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情况。

  三、关于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四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比例为:

  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25%。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1月18日,上市日为2019 年12月2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19年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四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12月19日届满。

  2、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名激励对象本期解锁比例为100%。

  四、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1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4%。

  单位:股

  五、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除限售数量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9年激励计划(修订稿)》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年考核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7,5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19年激励计划(修订稿)》和《2019年考核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7,5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相关事项目前阶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基本情况

  注:上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11月30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530,192,538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奇正转债(债券代码:128133)处于转股期,公告日公司股本情况可能发生变化(下同)。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48,5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92%。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1年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激励计划》、《2021年考核办法》。

  2、2021年9月26日一2021年10月5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无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反馈。2021年10月9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激励计划》、《2021年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年12月1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8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3日,公司股份总数由530,357,397股增加至530,495,397股。

  6、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3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56,5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07%。

  7、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082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3人,回购注销数量为12,450股。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8、2022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3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81,54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474%。其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23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56,55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107%,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6日。

  9、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3年3月23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3,082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223,887股的0.0062%,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12,450股,回购价格为16.8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223,887股减至530,190,805股。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情况。

  三、关于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比例为:

  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完成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

  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8日,上市日为2021年12月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授予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12月2日届满。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2名激励对象本期解锁比例为100%、8名激励对象本期解锁比例为90%、8名激励对象本期解锁比例为0;本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28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2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5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92%。

  单位:股

  五、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除限售数量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和《2021年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办理48,55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和《2021年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办理48,55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目前阶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注:上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11月30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530,192,538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奇正转债(债券代码:128133)处于转股期,公告日公司股本情况可能发生变化(下同)。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奇正藏药”)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因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087股进行回购注销。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凯列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19年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激励计划》、《2019年考核办法》、《关于核实〈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年3月4日一2019年3月13日,公司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3月14日,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激励计划》、《2019年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年5月21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6.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3日,公司股份总数由406,000,000股增至408,266,000股。

  6、2019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19年9月12日,公司完成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4,983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9月19日,公司股份总数由530,065,996股增至530,150,979股。

  8、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9、2019年12月16日,公司完成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公司股份总数由530,150,979股增至530,180,979股。

  10、2020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11、2020年3月11日,公司完成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公司股份总数由530,180,979股增至530,220,979股。

  12、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74,2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460%。

  13、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67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20年5月27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74,2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460%,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

  15、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6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6、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1,245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40%。

  17、2020年9月23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1,245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40%,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

  18、2020年11月6日,公司完成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06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220,979股的0.0028%;回购价格为10.8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220,979股减至530,205,912股。

  19、2020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拟对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2019年激励计划》、《2019年考核办法》的相关内容。

  20、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21、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97股进行回购注销。

  22、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2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23、2021年3月5日,公司完成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9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344,912股的0.0005%;回购价格为10.8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344,912股减至530,342,315股。

  24、2021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9%。

  25、2021年3月15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9%,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18日。

  26、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0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10,982股。

  27、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6,996股。

  28、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6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合计199,527股进行回购注销。

  29、2021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10,982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152%,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

  2021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6,9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32%,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

  30、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6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31、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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