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年12月13日 02:11 证券时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 000856 证券简称: 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3-43

  提名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俊民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

  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 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 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 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 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 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 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 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 期:2023-12-12

  证券代码: 000856 证券简称: 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3-44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俊民 ,作为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 关规定。

  √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 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 职。

  √ 是 □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 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张俊民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 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 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 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 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 张俊民 (签署)

  日 期:2023-12-12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3-45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和提名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胡国强申请辞职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2日收到独立董事胡国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国强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胡国强先生不在公司和子公司任职。 胡国强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须提呈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由于胡国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和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胡国强先生的辞职将自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胡国强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胡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胡国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和董事会对胡国强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提名张俊民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张俊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详见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23-41)。张俊民先生已取得了深圳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提名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张俊民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提名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提名委员会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关系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履历等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张俊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实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提名人的提名方式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本次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候选人的推选程序符合有关《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候选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完全有能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同意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俊民,男,196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退休),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02820)独立董事、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831)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天津市会计学理事。

  工作经历:

  1984年7月至 2002年8月,任天津商业大学教师;

  2002年8月至2008年8月,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系教授;

  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

  2011年1月至2014年7月,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系主任、党总支书记;

  2014年7月至2016年4月,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2016年4月至2023年6月,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教授;

  2023年6月,天津财经大学退休。

  曾任任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俊民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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