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五七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洪江雪峰乌骨鸡、北镇葡萄、镇坪黄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申请人与原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告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3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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