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便于股东投票表决,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将拟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合并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合并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管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1、本次会议议案3、1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除议案3、13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1-2、5-1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及车轼均需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1-12已经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7日、2023年2月8日、2023年12月8日及2023年12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2日(9:00一11:30,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12月12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4、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
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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