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2023年12月1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0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赵辉先生、方光泉先生及连长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同意提名赵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方光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连长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丁惠民先生、孙奉军先生及王晓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同意提名丁惠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孙奉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王晓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3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0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逸雯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叶剑飞先生、方逸雯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候选人:

  (1)提名叶剑飞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方逸雯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本次对监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1、叶剑飞简历:

  叶剑飞,男,1972年生,中国籍,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监,曾任浙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安环部经理,浙江临安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供应部经理。

  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叶剑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方逸雯简历:

  方逸雯,女,1995年生,中国籍,硕士学历,现任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主管,曾任日本神户艺术工科大学大学部助教,杭州未可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设计部工业设计师。

  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方逸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鉴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现任第十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12月30日任期届满。2023年12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辉先生、方光泉先生、连长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丁惠民先生、孙奉军先生、王晓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出具了审查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辉,男,1974年生,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赵辉先生具备必要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赵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6,137,566股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除此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方光泉,男,中国籍,1976年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曾任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所高级项目经理;临安市化工建材民爆有限公司会计;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

  方光泉先生具备必要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方光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3.连长云,男,1965年出生,长春地质学院博士学历,矿床学专业,地质矿产高级专家,拥有研究员资格。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中地海外集团有限公司矿业总监职务,北京中海云金矿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地质师职务。

  连长云先生具备必要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连长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丁惠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汉族,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外事旅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杭州腾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彩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惠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孙奉军先生:孙奉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金融学)博士,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副研究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山东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公司企业年金主管、上海金融学院金融工程系副研究员、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36)董秘、运盛(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67)副总经理兼董秘、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50)副总裁;曾兼任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26)独立董事、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80)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奉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3.王晓野,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5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4: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2及议案3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事项,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均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投票方法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

  联系人:杨晓芬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    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sn.com

  邮政编码:310052

  3.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2.填写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注: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3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我本人(本公司)持有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丁惠民、孙奉军、王晓野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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