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博威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亚太”)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本次质押办理完成后,博威亚太累计质押数量为35,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3.75%。
●博威亚太及其一致行动人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谢朝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顺物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8,278,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2%;本次质押办理完成后,博威亚太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75,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0.93%,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9.59%。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接到博威亚太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用于可转债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博威亚太于2023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5,000,000股质押给China Merchants Bank Co.,Ltd.,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公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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