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3-039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线上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参会人。会议由董事长孟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请见2023年12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孟玲女士、杨新先生、汪再军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请见2023年12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请见2023年12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3-040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线上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晓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请见2023年12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请见2023年12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3-041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网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可以在一年内(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循环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14号《关于核准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436,67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9.4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2,692,809,990.40元,扣除发行费用30,478,275.3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2,331,71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8日到位,并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北京网安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合计投入金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为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时产生的利息。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增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北京网安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662,331,715.06元及在公司账户暂时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对北京网安进行增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9,997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17 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4,230.29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中天运[2017]核字第90050号)。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14,000万元,已于2021年4月16日归还。

  2021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22,420万元,已于2022年4月19日归还。

  2022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3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12月5日,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0,142,996.77元(含银行手续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700,000,000.00元(2023年12月26日到期),北京网安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119,638,722.21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819,638,722.21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所购买产品的品种通常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能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额度及期限

  北京网安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以在一年内(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循环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北京网安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4、信息披露

  北京网安在购买结构性存款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标的的名称、额度等。

  五、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具体实施,同时授权北京网安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察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

  八、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实施计划及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抵触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北京网安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北京网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北京网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北京网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北京网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购买结构性存款。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电科网安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对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本次电科网安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购买结构性存款、期限为一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3-042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调整2023年度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研究院所、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具体为:2023年度公司向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总金额调增至20,0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初预计2023年度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总金额为65,000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总金额为25,000万元;向中国网安及其他下属单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总金额为2,000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总金额为11,000万元,租赁的交易总金额为2,250万元;向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总金额为16,000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总金额为12,000万元。合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3,25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由于年度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与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较年初产生了差异。为保障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正常进行,公司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孟玲女士、杨新先生、汪再军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情况如下表:

  ■

  本次预计2023年度向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总金额调增4,000万元,以上金额未达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成立,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电子装备、软件、基础元器件和功能材料的研制、生产及保障服务。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拥有电子信息领域相对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下属研究院所、全资和控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价格主要分别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标准产品买卖,主要采取招标方式或三家以上供应商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供给方,采购方在市场建议成交价的基础上通过价格策略决策、价格谈判确定最终价格,最终价格维持在市场报价范围以内;

  2、定制化产品买卖和技术服务的交易,参照市场定价模式确定价格,即通过采购方招标、供给方通过成本估算、利润测算后通过投标价格策略拟定、价格谈判确定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在获得董事会授权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包括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在内的单位需求水平较高,满足其需求需要较高的技术能力,向该类客户的销售有利于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以购销活动为主,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高度市场化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玮先生、冯渊女士、任立勇先生对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与关联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研究院所、全资和控股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整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3-043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电科网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 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8日,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电科网安公司2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8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资料。

  3、其中议案(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电科网安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梅

  电话:028-62386169

  5、会议费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8”,投票简称为“电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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