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甘肃兰州新区 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甘肃兰州新区 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2023年12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现管理权与产权相统一,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解决资质重叠问题,拓展市场份额。目前建工集团持有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与下属15家子公司存在重叠、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与下属13家子公司存在重叠、机电施工总承包资质与下属4家子公司存在重叠(详见下表),无法同时竞标同个项目。实施股权划转后,建工集团与其子公司由“母子”关系成为“兄弟”关系,可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将提升公司整体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

  资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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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为了提高建工集团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工程建筑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为了满足子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实施条件,划转将减少建工集团净资产44.19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建工集团母公司净资产32.86亿元不足冲减,增资可解决净资产不足以冲减问题;增资可适当降低建工集团资产负债率并保持适当的注册资本,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股权内部无偿划转和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工程建筑施工业务发展仍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等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内部无偿划转和增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7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甘肃兰州新区

  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兰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能源公司”)在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投资建设10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44,985.72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兰州能源公司在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投资建设100MW光伏发电项目,容配比约为1.2,配套建设储能规模10MW/20MWh,项目动态总投资44,985.72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新疆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兰州能源公司增资。兰州能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不超过8,997.14万元。兰州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该项目已于2023年8月25日取得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备案号:新经审备〔2023〕215号),项目代码2308-621500-04-05-389635。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甘肃兰州新区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该交易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兰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基地622室。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3年8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任斌。

  6.注册资本:100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8.兰州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兰州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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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兰州能源公司聘请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兰州新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拟建项目处于秦王川盆地东北边缘并以此为盆地与丘陵的东边界。从地貌单元划分,属山间凹陷盆地。地面标高一般介于2006.15~2068.12m,高差约为60.0m,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交通便利,施工条件较好。

  站址所在地太阳能资源代表年太阳能总辐射量为5563.8MJ/m2(1545.5kW·h/m2)。该站址所在地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属于B级地区,太阳能资源很丰富,适合建设并网发电项目。

  2.工程建设任务为:新建100MW光伏发电项目,按时长2小时、容量为光伏额定容量10%配置储能系统,建设容量不低于10MW/20MWh的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工程拟采用580Wp单晶硅电池组件206908块。

  3.经综合系统效率影响计算分析后得出,项目首年系统效率为87.14%,在运营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为18075.3万kWh,25年总发电量为451882.6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506.2h。考虑限电等因素后,在运营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为17533.0万kWh,25年总发电量为438326.1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461.0h。

  4.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工程动态投资44,985.72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3,748.61元;工程静态投资44,245.50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3,686.93元。

  5.根据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23年10月发布的《2023年前三季度甘肃电力市场化交易信息报告》,2023年前三季度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光电执行均价为0.26089元/kWh,省内绿电电量执行均价为0.33664元/kWh,省间绿电电量执行均价为0.33916元/kWh。本项目为清洁能源平价项目,项目所发绿电全额参与市场化交易,经综合考量,本项目按照0.28元/kWh(含税)的电价确定项目收益。

  该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08%(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03%(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2.93年(税后),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本次投资存在光伏组件价格上涨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新疆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2,688.12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7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东湛江徐闻华德力

  新能源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徐闻华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闻华中”)拟投资建设湛江市徐闻县华德力新能源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143,935.91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湛江洁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洁为”)的全资子公司徐闻华中在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投资建设湛江市徐闻县华德力新能源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该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开发建设,直流侧容量307.6416MWp,交流侧容量252MW,容配比约为1.22,配套建设储能规模30MW/60MWh,项目动态总投资143,935.91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对湛江洁为进行增资,再由湛江洁为对徐闻华中进行增资。徐闻华中目前注册资本5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不超过28,787.18万元。徐闻华中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该项目于2022年6月4日取得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6-440825-04-01-444085)。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湛江徐闻华德力新能源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该交易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徐闻华中新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曲界镇石灵溪村120号。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1年5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程淑慧。

  6.注册资本:5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8.经公司2023年7月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东南粤水电收购湛江洁为100%股权,目前该收购已完成,湛江洁为为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徐闻华中为湛江洁为的全资子公司。徐闻华中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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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徐闻华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徐闻华中聘请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湛江市徐闻县华德力新能源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总占地面积4270亩,项目场址位于湛江市徐闻县曲界镇石灵溪村、下冯村等村,距曲界镇约6km,附近有省道S376及S289通过,对外交通方便。项目因地制宜利用旱地等建设光伏电站,符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采用“农光互补”的形式建设,极大提高了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符合国家能源局等文件精神。

  项目场址处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5343.4MJ/m2,根据我国气象行业标准《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QX/T89-2018,初步判定工程场址处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等级为资源很丰富,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2.该项目共设计安装564480块标准功率为545Wp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方式。新建1座220kV升压站。

  3.项目首年发电量为38517.81万kWh,25年总发电量为909884.91万kWh,年平均上网电量为36395.40万kWh,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1183.05h。

  4.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工程动态投资143,935.91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4,678.69元;工程静态投资141,557.74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4,601.38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0.453元/千瓦时(含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49%(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18%(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11.36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本次投资存在光伏组件价格上涨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东南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2,688.12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7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所持东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城市规划变更等原因,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建设总投资、交通网络规划等发生了较大调整,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存在困难。为保证项目继续顺利实施,项目公司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号线建设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及中标社会资本方协商解除《PPP项目合同》。《PPP项目合同》解除后,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中标社会资本方将退出一号线建设公司。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五家公司为该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成员,公司拟同意下属五家公司退出所持一号线建设公司股权。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退出所持东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交易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水电轨道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三局”)、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隧集团”)、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天公司”)等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控股”)共21家组成的联合体(东莞控股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余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承接“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

  建工集团、粤水电轨道公司、水电三局、华隧集团、源天公司等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及政府出资方代表东莞市轨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一号线建设公司,负责该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根据联合体协议等有关约定,该项目资本金总额为2,131,757万元,由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逐步投入,其中建工集团、粤水电轨道公司、水电三局、华隧集团、源天公司分别出资5,705.65万元、7,858.72万元、107.65万元、5,167.38万元、107.65万元,合计出资18,947.05万元;分别持有项目公司0.2677%、0.3687%、0.0051%、0.2424%、0.0051%的股权,合计持有项目公司0.8890%的股权。截至目前,上述公司分别实际投入资本金2,263.64万元、3,117.68万元、43.13万元、2,049.71万元、43.13万元,合计投入资本金7,517.29万元。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注册资本:106,588万元。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樟路东城段199号1栋201室。

  5.成立日期:2019年6月28日。

  6.经营范围: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投资、建设、经营。

  7.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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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一号线建设公司总资产108.07亿元,净资产73.44亿元。

  三、退出所持股权情况

  因城市规划变更等原因,项目建设总投资、交通网络规划等发生了较大调整,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存在困难。为保证项目继续顺利实施,项目公司一号线建设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及中标社会资本方拟协商解除《PPP项目合同》。《PPP项目合同》解除后,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中标社会资本方将退出一号线建设公司。公司拟同意下属公司建工集团、粤水电轨道公司、水电三局、华隧集团、源天公司与其他联合体成员、一号线建设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局解除《PPP项目合同》,并同意下属公司退出所持一号线建设公司股权。

  根据深圳市同致诚德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同诚德评报字A〔2023〕ZT-ZQ第041号),以202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一号线建设公司全部股东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值为765,263.92万元,评估减值158.98万元,减值率为0.02%。

  本次退出股权价款以一号线建设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及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标社会资本方实际投入资金占一号线建设公司全体股东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比例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退出股权价款合计为410,606.12万元,其中公司下属5家公司退出股权价款合计7,515.92万元。

  此外,鉴于中标社会资本方退出一号线建设公司后,将放弃未来特许经营期内的收益,考虑到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建设期内提供的支持,并基于中标社会资本方作为退出方获取合理投资收益的诉求,一号线建设公司为了补偿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建设期内已投入项目资本金的资金成本,拟向中标社会资本方支付实际投入资金的资金成本补偿金29,047.40万元。其中,一号线建设公司拟向公司下属5家公司支付实际投入资金的资金成本补偿金合计548.87万元。

  2019年,公司下属公司与一号线建设公司签订《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03段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签约合同价暂定352,896.37万元,自开工至今一直处于建设状态;截至目前公司下属公司已完成了三个主体结构封顶、五段盾构区间贯通等工作,合计工程量约为196,056.07万元,剩余工程量约为156,840.30万元。根据约定,《PPP项目合同》解除后,一号线建设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继续执行,退出股权后,公司下属公司仍继续完成该项目工程施工任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公司下属5家公司退出股权价款合计7,515.92万元,及其实际投入资金的资金成本补偿金548.87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

  3.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达成的情况下即应生效:

  (1)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协议获得一号线建设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全体表决通过;

  (3)该事项经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有效审议通过,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如需)。

  4.本次退出股权价款以一号线建设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及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标社会资本方实际投入资金占一号线建设公司全体股东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比例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5.股权退出尚未完成。

  五、其他安排

  本次退出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六、股权退出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为保证项目继续顺利实施,公司下属公司退出所持一号线建设公司股权。

  本次股权退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3-16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竞拍土地并投资建设

  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扩大经营业务规模,增加营业收入,提升市场竞争力,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集团”)拟参与竞拍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的地块并投资建设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土地挂牌起拍价为3,406万元(不含相关税费,最终价格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政府挂牌价格为准),项目总投资约28,999万元(包含土地竞拍款)。

  基础集团由其全资子公司广东华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荔公司”)参与土地竞拍、负责项目建设和后期物业运营。

  一、拟竞拍项目地块情况

  本项目拟由项目公司华荔公司参与竞拍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具体情况如下:

  1.地块位置:地块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地块北侧靠近市政路朱宁路,南侧紧靠增天高速(在建),东侧靠近广州宝来声学材料有限公司,大致坐标为:东经113.68度,北纬23.24度。

  2.地块面积23650平方米(约35亩),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M1),出让年限:50年。

  二、投资项目概述

  该项目包括建造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研发楼、混凝土搅拌楼、混凝土高位料仓、高端设备智造基地、材料储存仓库、门楼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22345平方米。

  基础集团拟由全资子公司华荔公司、广东基础新世纪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和广东华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顶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整体估算总投资28,999万元,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华荔公司参与土地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资建设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22,499万元,该部分资金由基础集团以自有资金解决。项目建成后,华荔公司将研发楼、厂房等租赁给新世纪公司和华顶公司,收取物业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二是新世纪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4,500万元,其中购置砼高位料仓及砼搅拌楼设备3,500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上述设备将计入其固定资产,由其运营管理。

  三是华顶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2,000万元,其中购置高端设备智造基地生产设备1,000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上述设备将计入其固定资产,由其运营管理。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竞拍土地并投资建设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的议案》,该交易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主体概况

  (一)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99号天涯楼19-20层。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1980年12月29日。

  4.法定代表人:方创熙。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基工程、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工程设计、岩土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生产与销售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维修、销售与出租建筑工程机械;制造与销售金属结构构件、建筑用金属制品、建筑材料;安装与维修水暖器材、照明、通风设备;普通货运;港口经营。

  7.基础集团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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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基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华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住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下元村西丫三路11-18号101房。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23年11月23日。

  4.法定代表人:梁国江。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7.华荔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华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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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广东基础新世纪混凝土有限公司

  1.住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创强路166号F栋908。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7日。

  4.法定代表人:梁国江。

  5.注册资本:2,689.66万元。

  6.经营范围:混凝土及其制品、构件的加工、销售。

  7.新世纪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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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新世纪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华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住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强路166号F栋909。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22年1月7日。

  4.法定代表人:李才波。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

  7.华顶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8.华顶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基础集团聘请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地块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地块北侧靠近市政路朱宁路,南侧紧靠增天高速(在建),东侧靠近广州宝来声学材料有限公司,大致坐标为:东经113.68度,北纬23.24度。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研发楼6494平方米,混凝土搅拌楼3110平方米,混凝土高位料仓3267平方米,高端设备智造基地3877平方米,材料储存仓库5502平方米,门楼95平方米,室外及配套工程、展厅布展工程、高压线迁移和外电接入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23650平方米(约35亩),总建筑面积22345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

  3.项目估算总投资28,999万元。

  4.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19个月。

  5.项目整体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7.02%,投资回收期(税后)13.47年,财务评价可行。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础集团、华荔公司、新世纪公司、华顶公司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东基础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绿色材料与高端设备智造基地项目。

  2.产业类型及行业类别:非金属矿物制品、建筑业。

  3.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28,999万元。

  4.华荔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新世纪公司、华顶公司作为该项目的运营公司,应为独立法人企业,承诺在取得项目用地后,所产生的税收在增城缴纳并在增城依法上报统计数据,且在取得项目用地后20年内不迁出增城或改变纳税和统计义务,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减少注册资本。

  5.项目用地:项目计划使用一类工业用地约35亩,用地期限50年,拟选址增城区宁西街。用地性质、面积、年限和位置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6.项目规划和建设: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52817平方米,容积率2.23。拟建设非开挖隧道掘进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中心标准钢结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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