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9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8日在董事会办公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马红菊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同意对“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并将多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对“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4-00101号)。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经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转让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将公司所持35%的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让给史万福先生。史万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之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马红菊女士、史家宝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转让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经审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将与关联方河南云瀚实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从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关联董事马红菊女士、史家宝先生、曲洪普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意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更新〈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中“释义”部分做修改,删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释义。除前述修改之外,原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更新后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经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晓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的情形。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转让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史万福先生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转让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按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减少由于外汇交易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宜。

  《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更新〈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更新《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更新后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安排,同意对“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对“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26号核准,公司委托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33,156,83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0,288,111.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4-0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

  注1:“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定使用募集资金27,000万元,因生产工艺优化、生产线组织模式改善、生产效率提高,公司于2022年9月将原承诺使用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至“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使用,“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7,000.00万元。该等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并经过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注2:“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原定建设周期24个月,完工时间为2022年末,因本项目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到账,且该项目建设用租赁厂房于2021年下半年交付,公司于2023年1月将预计完成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该等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变更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安排,公司拟对“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对“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变更原因具体如下:

  (一)调整“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本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559.34万元,尚有7,166.57万元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

  募投项目建设期间,受益于生产工艺优化、生产线组织模式改善,本项目已投入设备实际产能与项目预计产能已经比较接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测算,公司拟将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14,725.91万元调整至10,776.56万元,其中,后续仍需投入的募集资金为3,217.22万元。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营运资金需求量同步增加。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4,509.69万元将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由2023年末调整至2024年末

  募投项目建设期间,公司根据下游市场需求释放节奏分批安排设备采购。截至2023年11月30日,“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的设备投产率均已超过85%,主要待投产设备的采购协议均已签署。该等设备均需从境外进口取得,运输及安装周期预计为8-12个月。结合项目实际投产进度安排,公司拟将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从2023年末调整到2024年末。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果好于预期,且公司存在补充营运资金现实需求,公司经审慎研究后拟对募投项目做出前述调整。该等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后续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并将多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对“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合理推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基于市场发展前景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河南云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瀚实业”)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

  2、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马红菊女士、史家宝先生、曲洪普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产生如下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云瀚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回龙湾村9组

  法定代表人:李文克

  注册资本:1,22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马红菊持有云瀚实业60%股份,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曲洪普持有云瀚实业20%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云瀚实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云瀚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从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3、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4、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中实际发生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马红菊女士、史家宝先生、曲洪普先生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的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整体运营成本,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与监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26号核准,公司委托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33,156,83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0,288,111.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4-0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

  注1:“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定使用募集资金27,000万元,因生产工艺优化、生产线组织模式改善、生产效率提高,公司于2022年9月将原承诺使用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至“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使用,“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7,000.00万元。该等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并经过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注2:“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原定建设周期24个月,完工时间为2022年末,因本项目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到账,且该项目建设用租赁厂房于2021年下半年交付,公司于2023年1月将预计完成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该等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7,941.52万元,应有余额为人民币20,501.16万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的差异为12,559.64万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收到的利息收入与支付的财务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440.36万元。

  2、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2023年12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整体运营成本,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与监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五、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预计闲置募集资金约人民币10,000万元。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345万元(按使用期间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LPR)3.45%来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形。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征集投票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偃师区史家湾工业区

  邮政编码:471922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人:刘志坚张远征

  6、联系电话:0379-65107666

  联系传真:0379-67512888

  邮箱:hntddlzqb@163.com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0

  2、投票简称:通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3年月日,本单位(本人)持有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该交易尚需经政府有权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

  一、交易概述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持有参股子公司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万富”)35%的股权。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洛阳万富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公司将持有的洛阳万富3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洛阳万富的股权。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马红菊女士、史家宝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如在洛阳万富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后,本次实际交易事项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3.2023年12月8日,公司与史万福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交易尚需政府有权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史万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史万福先生于1991年至1994年任洛阳市偃师县通达电料厂厂长;1995年至2002年任洛阳市通达电缆厂厂长;2002年3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河南通达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0月后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史万福先生曾任河南省偃师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偃师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洛阳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并曾先后获得“洛阳市首届‘百佳’民营科技实业家”、“第二届河南省优秀民营科技实业家”、“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洛阳市劳动模范”等荣誉和称号。

  2.关联关系概述

  史万福先生与公司董事长马红菊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史家宝先生为父子关系,截至2023年11月30日,史万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57.110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7%,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经查询,史万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058779360E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洛阳市偃师上海国际商贸城

  法定代表人:史万福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2年12月07日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查询,洛阳万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前洛阳万富股权结构为:

  ■

  洛阳万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公司未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资产评估。

  公司未为洛阳万富提供担保、未有委托其理财,洛阳万富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相关情况。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及价格

  1、本次股权转让前,通达股份持有洛阳万富35%的股权,通达股份同意将持有的洛阳万富35%的股权转让给史万福先生。

  2、双方以洛阳万富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双方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完成此次股权转让:

  2.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史万福先生向本公司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作为本次交易的首付款。

  2.2洛阳万富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确定后30日内,史万福先生向公司支付该笔交易的第二期款项。第二期款项金额计算方式如下:洛阳万富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5%-已支付的500万元。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协议签署生效后,史万福先生应保证按期按时足额向通达股份支付交易价款。

  2、洛阳万富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文件的规定权限,与其他股东共同修订洛阳万富公司章程,并及时提交洛阳万富股东会通过。

  3、洛阳万富股权转让完成后,史万福先生依据所受让洛阳万富的股权,对洛阳万富享受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4、史万福先生出资后洛阳万富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办理洛阳万富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相关费用由洛阳万富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需缴纳的税款,由交易双方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洛阳万富自2012年设立以来,经营初期给公司带来了较好的投资回报,近年来该项业务营业收入及利润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比例较小,此次股权转让有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专注于主营业务。使公司集中精力和资源,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在电缆和军工领域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立足主业,深耕军工”的发展战略的实施。

  本次股权转让以洛阳万富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做为定价依据,不存在交易溢价,对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无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所收到的交易款项将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未来业绩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洛阳万富的股权。

  史万福先生财务及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违约风险有限,但不排除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史万福先生共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3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前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应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本次拟增加子公司开展此类业务。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波动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子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重要提示:

  1、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随着子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迅速,子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子公司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子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子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接受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管理,并由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工作小组统一负责。

  (2)交易品种:外汇汇率、本外币利率。

  (3)交易工具: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场所与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交易金额: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纳入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管理。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8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万美元,公司累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

  (6)资金来源:公司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7)专业人员配备:公司成立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及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事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外汇交易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结算,外销收入占比较高。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以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起伏不定。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相关实际情况,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挑选与主营业务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外币负债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外币负债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授权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8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万美元。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场所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套期保值,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公司可能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以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的要求。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及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该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成立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及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事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5、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加强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的学习与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6、公司审计部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三、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投资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够提高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子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子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并为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锁定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能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层已就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利于加强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减少由于外汇交易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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