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3-045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11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山旺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了杨治国先生的辞职申请,杨治国先生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杨治国先生的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之日生效。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杨治国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控股股东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广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其个人简历如下:
陈广金,男,汉族,1970年7月生,河南永城人,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历任郑煤集团老君堂煤矿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振兴二矿总工程师;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郑煤集团张沟煤矿党委书记、矿长;郑煤集团芦沟煤矿党委书记、矿长;郑煤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郑煤集团总工程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资料
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3-044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10点,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余乐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王思鹏先生的辞职申请,王思鹏先生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王思鹏先生的辞职申请,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王思鹏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控股股东推荐,公司党委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同意提名邓文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邓文朴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邓文朴,男,汉族,1972年12月生,河南新野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郑州华辕煤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郑煤集团总经理助理;现任郑煤集团副总经理。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管辞职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陈广金先生的辞职申请,因工作变动,陈广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陈广金先生的辞职申请,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陈广金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岗位变动,公司同意冯松江先生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申请。
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同意聘任鲁华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鲁华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鲁华,男,汉族,1976年10月生,河南周口人,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管理部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业务部一部主管,现任证券业务部二部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3-046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郑州煤电股份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中煤科工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3-04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芦沟选煤厂项目筹备建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结合项目备案要求,董事会同意将芦沟选煤厂的设立方式由分公司改为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确定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14时,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由九届十次、十一次董事会和九届九次监事会提交的《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选举董事、监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3-04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煤科工金租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盘活资产,提升运营能力,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科工金租”)通过直租或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公司拟用部分设备类资产,以直租或售后回租方式与中煤科工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融资期限为直租不超过5年、售后回租不超过2年。
二、交易对方中煤科工金租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中交C谷铭海中心6号楼708、709、710、711
4.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5.注册资本:98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7年9月30日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物:设备类资产(以实际签定的合同为准)
2.权属:售后回租资产权属为郑州煤电,该等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
4.租赁方式:采用直租或售后回租方式
5.租赁期限:直租不超过5年,售后回租不超过2年
6.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盘活固定资产,会增加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融资租赁涉及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决策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2023-048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
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次、十一次董事会及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23年10月28日、1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5:00;
登记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证券业务部。
(二)通讯方式登记
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邮箱方式登记;
邮箱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一17:00;
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不晚于2023年12月21日15:00(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本次会议联系人:鲁华、冯玮
(四)联系电话:0371-87785121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3-046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2023年12月8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修订内容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也随之作相应修订。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备查资料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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