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年12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5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或“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以现场与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勇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制度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9 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4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或“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董事樊崇、贾娜、吴希慧现场参会,徐学亭、马英林、王海霞、盖文杰、郭洁、崔希有视频参会。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樊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2.1项至第2.3项议案及2.10、2.11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吴希慧(主任委员)、崔希有、王海霞。调整后的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 月 9 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3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南阳市信臣东路88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

  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 2023 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4、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 8:30- 11:30,下午 13:30-17:00)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信臣东路 88 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3 年12月22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 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机构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 件 1)、机构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信臣东路88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73000

  会务联系人:刘艳娜

  联系电话:0377-63199188

  传真:0377-61635555

  邮箱:zhengquanbu@nyjinguan.com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12-09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或“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经公司董事会选举,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贾娜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

  吴希慧(主任委员)、贾娜、崔希有

  调整后:

  吴希慧(主任委员)、崔希有、王海霞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0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6,109,184股增加至136,613,18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6,109,184.00元增加至人民币136,613,184.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数字格式、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人员全权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配套落实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同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具体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监事会议事规则》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5.《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6.《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7.《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8.《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9.《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1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述治理制度中第1-2项、第4-12项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项、第3项及第12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4项、第11-12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1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中德证券、利安达有限和利安达特普、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信永中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金额约2038万元)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 多年来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煌杰,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浩,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雷赛智能金富科技共达电声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预计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与2022年基本持平,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该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能够充分了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确保公平、公正开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有关部门依照上述规定开展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审议选聘文件、监督选聘过程的职责,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容诚事务所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相关业务的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发表审计意见。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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