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3年12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3-05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总裁沈越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84,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截至12月7日,沈越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84,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了《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董事、总裁沈越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遇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0,000股,拟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

  截至2023年12月7日,沈越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3-05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

  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4,738,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9%。截至2023年12月7日,网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84,19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网新集团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550,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3年6月28日,公司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截至2023年6月26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数量过半,网新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275,198股,约占公司总本的1.00%。

  截至2023年12月7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网新集团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547,5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网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8.19%。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股份减少的时间及方式

  ■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网新集团持股情况如下: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指截至2023年6月26日网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系网新集团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网新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事项。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3-05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系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系统的担保总额为15,92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3,75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最高额1,000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公司为网新系统的该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网新系统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为网新系统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本次担保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系统的担保总额为15,926万元,担保余额为3,759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系统的担保总额为16,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6130907

  3、成立时间:1999年11月10日

  4、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晴川街369号云起中心6号楼2层

  5、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晴川街369号云起中心6号楼

  6、法定代表人:沈越

  7、注册资本:人民币20700万元

  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机制造;软件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市政设施管理;通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1、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网新系统100%的股权。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5、其他重要条款:

  保证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5.1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2 特别约定: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和/或赔偿责任,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网新系统的信誉良好,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良好,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网新系统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最高额1,000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以保证业务运行,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笔信贷业务为上一年度信贷业务的延续,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2,066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17%,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共同承担债务余额7,5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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