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程相召、吕雪琴、申钟等合计11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11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1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51,165,080股变更为751,075,080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3年12月8日起45天内,每个工作日9:00-12:00;13:00-18:0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3701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建科
联系电话:0755-23968617
电子邮箱:ysstech@ysstech.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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