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国药”)持有公司股份 26,586,678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846%。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4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8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公司股东青岛国药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5%,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青岛国药自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10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5,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6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青岛国药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2月5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青岛国药已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1,898,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30%。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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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青岛国药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938,000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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