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于2023年12月1日以微信、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刘国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杜春辉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3-112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出具的《关于受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81号),受理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
3、2023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15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4、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将募集资金用途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金额由17,000万元调整为6,800万元,募集资金总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800万元(含49,800万元)。
5、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对《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15号)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
6、2023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进行披露。
7、2023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52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8、2023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第二轮)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对《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52号) 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
9、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因公司于2023年4月收购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五谷通用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报告期内同期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募集说明书、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等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更新、公开披露。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开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但考虑到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系公司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与相关各方讨论后作出的决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系公司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上交所的终止审核通知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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