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12月8日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陈洪民、朱海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中有关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的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规定。陈洪民作为公司董事长、朱海东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陈洪民、朱海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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