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期,墓地石刻逐渐兴盛,大致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各类石刻内部形成了大致固定的几种形制;二是形成了基本稳定的空间配置模式;三是形成了五个各具特色的分布区域;四是使用阶层较为广泛。但如果结合东汉晚期政局进一步分析,陵墓地上石刻的兴盛,其本质可以说是地方势力炫耀权势的一种特殊风尚。
茔域内设置石刻的做法始于何时,目前仍是学界较有争议的一个问题。但可以明确的是,无论是仅存在于后世文献追记的“秦始皇陵石麒麟”,还是备受学界重视的西汉霍去病墓石刻群,在各自所在时代都是“曲高和寡”,并不能代表当时之普遍葬俗。东汉时期的情况则与之不同,石刻开始成为墓葬地面建制的重要组成。本文拟对东汉墓地石刻的形制、年代、空间配置、地域分布及等级体系等问题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探索墓地石刻盛行背后所蕴含的政治意义。论断不当之处,敬祈学界指正。
一 主要形制与流行年代
东汉墓地石刻种类丰富,主要包括石阙、石柱、石人、石兽、石翼兽、石碑等,各类石刻内部又形成了几种相对固定的形制。现对几类石刻的主要形制及其流行年代进行概述。
1. 石阙
石墓阙是对现实中宫室、宅第木结构门阙的模拟,因此其结构多仿木构建筑,常见在台基和阙身浮雕柱、枋、斗拱,上部覆盖屋顶。进一步可参考陈明达先生《汉代的石阙》(以下简称《汉阙》),据石阙仿木构的程度,将其分为A、B两型。
A型,整体保留较多石质材料特性,仅将阙盖雕刻成仿木结构屋顶,较复杂的也不过在屋顶下雕刻出斗拱。嘉祥武氏阙〔图一:1〕、平邑皇圣卿阙、功曹阙属于此型。
〔图一〕 东汉石阙举例
1. 嘉祥武氏阙 笔者摄
2. 雅安高颐阙 采自高子期《秦汉阙论》,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第113页
3. 渠县王家坪阙 采自前揭高子期《秦汉阙论》,第86页
B型,脱离石质建筑意匠,仿木结构所占比例较大。常见在屋顶阙盖与阙身之间垒砌多层石块,雕刻出仿木构的枋子、栌斗、斗拱等结构,可称为阙楼。四川地区的石阙多属此类,有学者据仿木构的建筑形式将其进一步分为四种形制,本文不再赘述。
年代方面,A型石阙于东汉早期即已出现,元和二年(86)皇圣卿阙、章和元年(87)功曹阙等可为证据,同时其至少延续到了修建武氏阙的建和元年(147)。B型中,《汉阙》考证冯焕阙约当修建于建光元年(121),是最早的B型阙之一,故该型年代上限当在东汉中期。建安十四年(209)高颐阙是纪年明确者中最晚的一例〔图一:2〕,故B型石阙下限至少到了东汉末年。《汉阙》认为渠县赵家坪两阙、王家坪阙〔图一:3〕三阙年代晚至西晋,刘敦桢先生也持类似观点。孙华先生对渠县六阙形制进行了更细化的分组讨论,认为上述三阙流行于东汉晚期,最多晚不过蜀汉。综合来看,当以孙华先生考证为确。
2. 石柱
完整的石柱结构应该包括顶盘、柱身、底座三部分。东汉石柱的底座基本未见实物,暂时不予考虑。顶盘形制,据河南叶县夏李村所见实物,应是上承接小型石翼兽的圆盘形。柱身的形制,依据纹样的不同可分为两种类型:
A型,柱身主体纹饰为纵向“高起直纹”,上下各有一周绳纹,应为文献中所见“束竹交纹”。存世一例,济南琅邪相刘君神道石柱〔图二:1〕,残存有部分石额,可见“邪相刘”三字,额下两侧饰双兽。
〔图二〕 东汉时期的石柱、 石人
1. A型石柱(琅邪相刘君神道石柱)
2. B型石柱(秦君神道石柱)
3、 A型石人(曲阜张曲村石人)
分别采自前揭林通雁主编《中国陵墓雕塑全集:东汉三国卷》,图版48、46、1
B型,柱身主体纹饰纵向凹面直楞纹,又称 “隐陷直刳纹”。仅见北京秦君神道石柱两件〔图二:2〕,二者形制一致,有柱方形额,隶书“汉故幽州秦君神道”,额下有螭虎。
A型柱身中,王献唐先生考证刘君神道石柱墓主为渤海王郎中令刘衡之兄,卒年在延熹八年(165);B型柱身的秦君神道石柱则明确为元兴元年(105)造。但限于材料太少,此两型石柱的年代尚难以确切推定。
3. 石人
据石人整体形象的不同,将其分为A、B两型。
〔图二〕 东汉时期的石柱、 石人
4. A型石人(曲阜张曲村石人)
5、6. B型石人(5. 青州瀑水涧石人 6. 临淄人民路石人)
分别采自前揭林通雁主编《中国陵墓雕塑全集:东汉三国卷》,图版2、10、11
A型,汉人官吏、士卒形象。成对配置的几例,常见一人双手拱于胸前,似双手横向持盾;一人双手持带柄物置于肩部,所执物可能为彗,或者是殳仗、钺类兵器;二者所表现的应是亭长和士卒的形象。山东曲阜张曲村、陶洛村所见石人属于此类型〔图二:3、4〕。张曲村石人胸前分别刻有“汉故乐安太守麃君亭长” “府门之卒”,表明了此类石人的象征意义。此型石人亦见双手拄剑姿势,如四川新津出土石人一件,原置于赵君墓地。
B型,胡人形象。标准形制以跽坐、尖帽、深目高鼻为主要特征,多见双手套叠置于胸前者。山东青州瀑水涧〔图二:5〕,临淄的人民路〔图二:6〕、左家庄、徐尧村等地,均出土有此型石人。
A型石人中,由于杨宽先生考证“麃君”为质帝本初元年(146)继任乐安太守的麃季公,若无意外,张曲村石人应是制作于质帝之后的桓、灵期间。因此,造型高度相似的A型石人年代应在东汉晚期左右。B型石人未见纪年明确的材料。郑岩先生依据青州石人装饰的穿钱纹、水波纹推测其为公元二世纪的作品;林通雁先生则将此类石人双套叠的姿势与三国西晋墓葬中的陶瓷俑对比,认为其年代可能晚于东汉时期(下限可到西晋)。B型石人主要见于山东地区,而受到青徐黄巾军的冲击与薄葬政策的影响,该地区石刻工艺在汉末以后已大为衰落,应该不具备制造此类大型石刻的条件。综合来看,东汉中晚期或许是B型石人产生的年代。
4. 石兽
这里的石兽特指以现实中存在动物为原型的石刻,神化特征明显的石翼兽由于数量多、对后世影响大,需要单独讨论。文献记载东汉陵墓石兽包括狮、虎、羊、马、牛、驼、象等;除牛、驼外,其余均有实物资料存世〔图三〕。造型方面,石狮大多在方形底座之上雕刻成站立或行进姿态;石羊、石虎却仍然不做出四足或足部不明显,兽身与石材本身浑然一体。另外,有的石兽展现出非写实的风格,兽身略呈理想化的“S”形〔图三:3〕,除两侧无翼外,与石翼兽的造型已非常相似。
〔图三〕 东汉石兽举例
3. 杨君墓石狮 采自前揭林通雁主编《中国陵墓雕塑全集:东汉三国卷》,图版17
4. 徐州博物馆藏石虎 刘聪摄
石兽材料中,纪年较为明确的有以下几例:沂水永和五年(140)孙仲乔石羊〔图三:1〕、嘉祥建和元年(147)武氏祠石狮〔图三:2〕、城固建和元年李固墓石兽、曲阜建宁四年(171)孔彪墓石虎、芦山建安十年(205)樊敏墓石狮等。可见陵墓石兽主要流行于东汉中晚期。
〔图三〕 东汉石兽举例
5. 四川博物院藏石马 笔者摄
6. 孟津象庄石象 采自前揭林通雁主编《中国陵墓雕塑全集:东汉三国卷》,图版12
5. 石翼兽
李零先生从文化传播的角度考虑,认为中国的有翼神兽,与西亚、中亚和欧亚草原的艺术有不解之缘,先秦至西汉时期的青铜器、玉器所见翼兽形象也确实具有较浓厚的异域风格。东汉时期的石翼兽,则明显有“中国化”的趋势,形成了一系列本土特征。该时期石翼兽以狮子为原型,又融合虎的特征,多在两膊附有两翼,兽身呈现非写实的“S”形。所谓“S”形造型,主要由兽身几个部位的曲线造型所生成,即头颈、胸部、脊背(含尾)、臀部。这几个部位曲线程度的不同,也导致“S”形造型的具体形象有所不同。基于此,不妨将石翼兽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A型:兽身粗壮,头颈、胸、脊背、臀部曲线平缓,整体呈起伏幅度较小的“S”形。头部比例大,一般无角,两腮鬣须由粗线条直线刻画。下颌鬣须下垂贴于胸部。两侧羽翼平直向后或微斜向上。属于此型的有雅安高颐墓〔图四:1〕 、芦山樊敏墓等处的翼兽。上文提到的杨君墓石兽,虽两侧无翼,造型特点亦与此型相近。
〔图四〕 东汉石翼兽的主要类型
1. A型(高颐墓翼兽) 2. B型(洛阳孙旗屯翼兽)
分别采自前揭林通雁主编《中国陵墓雕塑全集:东汉三国卷》,图版40、25
B型:兽身修长,颈部斜直,胸部曲线流畅,臀部借长尾呈弧度较大曲线,整体呈上端平直不完整的“S”形。头部比例小,头顶多有向上伸出的一角或两角,耳朵呈较小的花瓣形。下颌有须,造型平直下垂至胸部。翼部为斜直向上的长条形,有羽状纹饰。河南洛阳孙旗屯〔图四:2〕、伊川彭婆等处所见,以及偃师商城博物馆馆藏石翼兽属于此型。许昌榆林、咸阳沈家村所见石兽两侧无翼,但整体造型与此类型相似。徐州博物馆2010年征集的两件石翼兽,均为未完成的半成品,但从基本形态看,也应属于此型。
C型:兽身短矮,头颈曲线平缓,胸、脊背、臀部呈曲线明显的走势,整体呈短小“S”型。头部比例大,多有贴于头顶的一角或两角,耳朵呈较大的花瓣形,眉部浓厚凸起。两腮鬣须由细线条曲线刻画。下颌有须,多呈流线型下垂至胸前。两翼呈翼端上翘的半月形,表面装饰曲线纹饰。兽身装饰华丽,胸部装饰横向或斜向凸弦纹,脊背有连珠纹式凸起和卷云纹。河南孟津油坊村〔图四:3〕、禹州白家门和双李村,河北内丘十方村、吴村,安徽临泉腰庄等地所见翼兽均属此类。
〔图四〕 东汉石翼兽的主要类型
3. C型(洛阳油坊村翼兽) 4. D型(宗资墓翼兽)
分别采自前揭林通雁主编《中国陵墓雕塑全集:东汉三国卷》,图版24、35
D型:造型、细部纹饰均和C型有较多相似之处,唯颈部曲线更明显,从而整体呈更为修长的“S”形。南阳宗资墓〔图四:4〕、许昌襄城等处所见石兽属于此类型。
除上述几型外,另有一些特殊材料需要单独交待。河南淮阳南关所出翼兽整体属B型,头部细节却有C型的特征,或许是B型到C型的过渡形态〔图四:5〕。江苏徐州市邳州古城镇所出石翼兽造型浑厚庄重、张口吐舌,与上述翼兽主流形制区别明显〔图四:6〕。
〔图四〕 东汉石翼兽的主要类型
5. B型、C型之间(淮阳南关翼兽) 6. 异型(邳州古城镇翼兽)
分别采自前揭林通雁主编《中国陵墓雕塑全集:东汉三国卷》,图版31、37
年代方面,A型樊敏墓、高颐墓纪年材料为建安十年(205)、建安十四年(209),故该型翼兽的流行年代大致为东汉末期。至于B、C、D三型,基本同出于中原地区,造型所呈 “S”形似有渐趋完善的规律,特别又考虑有河南淮阳南关翼兽这种过渡形态存在,笔者倾向于存在B→C→D的演变序列。B型中,有学者通过孙旗屯翼兽刻字“缑氏蒿聚成奴作”的书体风格,并对比墓葬发掘材料中的相关器物,认为其制作年代在东汉中期晚段。D型中,宗资墓虽无纪年材料,但据墓主生平翼兽的制作年代当在桓帝末期及前后,可初步判断该型当流行于东汉晚期。C型的相对年代可大致置于B、D两型之间。当然,B、C、D之间并不一定是取代关系,新造型产生后,旧的造型可能依然被使用。
6. 石碑
墓地石碑现存实物(含仅存拓片者)共40余件,还有些泐损严重的残碑可能也属于墓碑,故实际数量应该多于这些。东汉墓碑包括碑身(多有穿)、碑座两部分。碑身形状可分为三类:A型,圭首碑,敦煌长史武斑碑、雁门太守鲜于璜碑等均属此类。B型,圆首碑。有的碑首无装饰,如泰山都尉孔宙碑、朐忍令景君碑等;有的为晕首,如孔谦碑、豫州从事孔褒碑等;有的为螭首,如王舍人碑、巴郡太守樊敏碑等。C型,平首碑。数量极少,例如王孝渊碑等。碑座可分为覆斗形方座和龟趺座两种,后者多与圆首碑身相组合。但碑座、碑身皆存的墓碑数量较少,二者组合方式尚难以详论。墓碑以刻写文字为主,内容主要有墓主的生平、功绩、卒葬经过等,逐渐形成固定格式,乃至产生流于形式的“谀墓”之辞。还有一类石碑,数量极少,如王孝渊碑、朐忍令景君碑等,碑身或碑首有浮雕图像,这与汉代墓碑主流有悖,反倒更为接近装饰地下墓室的画像石。
由于多有明确纪年,石碑的年代问题可有比较明确的界定。桓帝之前的东汉早中期,是墓碑的初步发展阶段。该阶段碑身三类形制均有,以A型为主,B型、C型较少;碑座保存较少;碑文书写格式尚不固定。桓帝、灵帝期间,是存世墓碑数量最多的阶段,也是是墓碑形制的定型期。碑身总体上以B型为主,A型较少,C型基本不见;龟趺碑座在这一时期也已出现,如光和六年(183)王舍人碑。碑文书写自建和元年武斑碑开始形成固定模式。少帝以后的东汉末期,墓碑数量总体上减少,部分地区却有明显发展,形制、碑文基本延续上一阶段的特征。
以上便是东汉墓地石刻主要形制及流行年代的概貌,现用[表一]对这些内容进行简要汇总。
二 空间配置
空间配置,指不同形式的石刻在茔域内的布局、排列方式。相较形制研究而言,探讨陵墓石刻的空间配置形式难度较大,主要在于现今所能观察到的地面石刻遗存组合多已不完整,所在位置也多发生过位移。幸而包括《水经注》在内的一些传世文献记载了部分东汉墓地的布局,可作为复原时的参考。循此思路,巫鸿先生早就对东汉墓地设计的基本特征有如下论述:“墓地茔域的界限以一对石阙为标志,阙门之间向内延伸的神道形成墓地的轴线。在靠近阙门的神道两侧有成对的石兽或石人。神道尽头即是墓葬⋯⋯在封土前有时还会建祠堂,树墓碑。”可以说,以上论述是对东汉陵墓石刻空间配置的经典概括。以巫鸿先生的论述为基础,本文拟从不同石刻在丧葬活动中的意义入手,对空间配置作一些细节复原。
首先来讨论具有“标识墓域”作用的石刻,主要包括石阙、石柱与石碑。石阙位于茔地入口是无争议的,石柱的位置则需要再考虑。有学者根据幽州秦君神道柱与石阙共出的现象认为,石阙前立有神道石柱的形式,意在将墓阙与石柱融为一体。但根据文献记载,石柱一般置于祠庙大门外的两侧,例如桥玄墓地就是在石庙南侧列置两石柱。因此可以说,石阙、石柱分别标识了神道的起点和终点,两者之间是神道的主体。园外之阙,标识墓域,提示前来吊祭者“思其所阙”,检讨举止礼数;祠外之柱,标识墓主“魂”之居所,代表墓地开放空间到此结束。另外,当时可能也有其他材质的神道柱代替石柱,比如熹平中某君墓地就“累砖作百达砖”。神道终点,有一通或数通墓碑被置放在神道尽头的两石柱之间。一般情况下,墓碑由前来吊唁的墓主门生故吏和亲属所立。这种情况下,将记功述德的墓碑置放在生人所能达到区域的末端,似乎是他们尽全力表示悼念的最好体现。甚至我们可以猜测,碑阴书写立碑人姓名,最初用意可能是将来者名单向墓主人通报。
然后来看以“镇墓护卫”功能为主的石人、石兽、石翼兽。石阙以内,神道两侧往往列置石人和俯卧状的石虎、石羊。石人有A、B两型。A型石人为亭长、卒吏形象。信立祥先生考证,汉代画像石、壁画所见“都亭”题记的图像,所表现的是祠庙。所谓“都亭”即是“治都之亭”,汉代的“亭”设有亭长、亭卒,负责守卫缉拿、迎送拜谒。据此,A型石人置于墓地,当具有在祠堂外镇守护卫、迎送吊祭者的意义,位置上也应在祠堂、石柱组合的近旁。《水经注》载张伯雅墓地“冢前有石庙,列植三碑⋯⋯碑侧树两石人” ,即为此种位置关系的例证。B型石人的丧葬意义可能略有不同。B型石人为胡人形象。吴焯先生根据墓葬所出胡人俑分析,东汉时期的丧葬活动存在胡人参与的“通俗的佛教宗教仪式”。霍巍先生则认为,是否存在宗教仪式需要持谨慎态度,但胡人普遍介入中土丧葬活动是大致不误的。将B型石人置于墓园内,或许就是对类似丧葬活动景象的模拟。石虎的设置,通常认为与驱逐魍象有关,如《风俗通义》所载:“魍象好食亡者肝脑⋯⋯魍象畏虎与柏,故墓地立虎与柏。”石羊的含义或许与之类似,有学者考证羊在汉代有时被视为恶兽,故列置石羊亦可护卫墓主。此外,在茔域入口处,也分布有石(翼)兽,与石阙在空间上形成组合关系。根据嘉祥武氏墓、高颐墓等地所见实物的组合情况,与石阙配合者,无论是写实性的狮子,还是理想化的翼兽,应该都是立姿。这或许是因为,置于此处石兽的丧葬意义,除镇墓驱邪外,还有“先遣”仪仗的作用。立姿的造型,明显更符合这种功能需求。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在空间上更靠近墓主的石羊与石虎,则常被塑造成蓄势待发的俯卧状姿态。
综上,在充分考虑石刻功能意义的基础上,我们对陵墓石刻的空间配置可作如下概括:石阙和立姿的石狮、翼兽立于墓园外,标识神道之起点;石人和俯卧状石虎、石羊列置于园内神道两侧;石柱立于祠堂外侧,标识神道终点;石碑则被置于两石柱之间。当然,这只是较为理想化的一种模式。在实际建置中,东汉墓园常对上述要素进行部分简省,从而形成更为紧凑的布局。
三 地域特征分析
由于同样是在丧葬活动中对石头进行运用,画像石的地域分布状况对我们研究陵墓地上石刻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参考俞伟超先生对汉代画像石五个分布地域的概括,结合墓地石刻的实物分布与文献记载,我们可以列出以下五个各具特色的区域。
Ⅰ区:今鲁北、鲁西南、鲁东南一带;约相当于东汉时期兖州之山阳郡、任城国、泰山郡,徐州之鲁国、琅邪国,以及青州之济南国、齐国。该区分布范围较广,墓地石刻工艺的发展水平较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年代方面,本区石刻的发生年代最早,麃孝禹碑可证墓碑雏形在西汉晚期已出现,莒南孙氏阙、平邑功曹阙、平邑皇圣卿阙等几例纪年最早的东汉石墓阙也位于本区。其二,石刻门类方面,本区现存实物囊括了上文所述墓地石刻的全部种类和绝大多数形制。其三,造型工艺方面,本区形成了追求写实性的风格,例如常见以A、B型石人再现丧葬活动常景,甚至普通人难以见到的狮子于本区也在嘉祥武氏墓地被最大程度地复现出来。此外,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鲁工石巨宜”远赴幽州制造秦君神道柱,亦能从侧面说明本区石刻工艺盛名在外。
Ⅱ区:豫南至鄂北一带,约相当于东汉时期的南阳郡。本区现存实物较少,以南阳宗资墓D型石翼兽为代表,还包括南阳东关、王村所出石兽残件,唐河所出石羊。查《水经注》可见该区域墓地石刻两例:(襄阳)蔡瑁冢“刻石为大鹿状”,(谷城)“文将军”墓“隧前有石虎、石柱”。虽然目前所能掌握的石刻数量较少,但考虑本区画像石工艺水准,以及宗资墓翼兽“S”形造型的成熟度,我们有理由相信本区石刻工艺的水平应当不低。南北朝时期,南、北双方势力常对此区进行反复争夺,这或许是导致到了郦道元所处的北魏地上石刻存世不多的原因。
Ⅲ区:关中至汉中一带,约相当于东汉时期的京兆尹、汉中郡。本区较为明确的是汉中李固墓石兽和咸阳沈家村石兽,前者残损严重;临潼石川河石羊、张骞墓石兽的年代还有争议。总体资料尚少,区域特征亦难详论。不过单就目前所见沈家村、张骞墓石兽来看,其受洛阳地区石刻造型影响明显。曾在西汉制造霍墓石刻群的关中石刻工艺,随着区域政治地位的下降,发展水平亦随之衰落。
Ⅳ区:川渝地区,约相当于东汉时期益州北部的蜀郡、广汉郡、巴郡。本区地域特色突出,包括B型石阙、A型翼兽等石刻形制,基本只见于本区范围内。同时,该区石刻工艺与其他地区的互动并不少见。首先,石翼兽的造型或许受到了北方地区石刻工艺的影响。四川地区的翼兽以A型为主,纪年明确的有樊敏墓、高颐墓,年代晚于中原地区的C、D型翼兽。形制上或许参考了这两型石兽的“S”型,而将其用更为缓和的造型表达出来,以更加符合当地赞助人的审美需求。东汉晚期,中原局势动荡促进了人口的流动,而局势相对缓和的益州成为了可供选择的去向之一。《后汉书·刘焉传》载,“南阳、三辅民数万户流入益州,焉悉收以为众”,这些移民中可能就有石刻工匠,或者至少带去了原属地区的丧葬文化。其次,B型石阙对其他地区的石刻工艺有所影响。这类石阙工艺复杂,所见实物主要分布在本区内,是为本地石刻产品之代表。《水经注》记南阳西鄂王子雅石阙(楼)称:“其上栾栌承栱;雕檐四注,穷巧绮刻,妙绝人工。”王子雅曾为蜀郡属国都尉,这种雕刻复杂的石阙在南阳并不多见,当与其治下的蜀地石阙有关联。
Ⅴ区:豫中地区,约相当于东汉时期的河南尹。该区所见石刻种类相对单一,但是石翼兽数量较多,且在区域内形成了B→C→D的演变序列。故本区很有可能是石翼兽的独立发明区,至少也是造型风尚的引领区。一般认为这类石翼兽与域外文明有一定关联。史载,灵帝好胡风,“京都贵戚皆竞为之”,石翼兽在都城周边的盛行或许与之有关。该区所主导的主流石翼兽形式对东汉其他地区的石刻工艺影响较大,范围向东到江苏徐州,向北到河北内丘,向南到南阳,甚至引发了上文所述四个区域对其进行模仿、改造。《水经注》记本区内不少墓地设有石刻,如桂阳太守赵越墓地、弘农太守张伯雅墓地等。故本区石刻的流行程度可能比实物遗存所展现的还要高。
以上便是东汉墓地石刻地域分布的主要概况。各区石刻的工艺特色,一方面与地域文化相关,另一方面其背后很可能由活动区域相对固定的工匠集团所主导。这些工匠集团内部往往传承有序,保证了这些核心区内部石刻文化传统的稳定性。这或许为这些地域风格跨越时代并对后来石刻制度产生影响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 等级分析
讨论东汉墓地石刻的等级,学界常引《封氏闻见记》“羊虎条”所记:“秦汉以来帝王陵前石麒麟、石辟邪、石马之属,人臣墓地有石羊、石虎、石人、石柱之属,皆所以表饰坟垄如生前之象仪卫耳。”不过,这只是封演的一个大致印象,东汉陵墓石刻的等级情况还应详加分析。
首先我们要来讨论帝王陵墓规制是否包含地上石刻。有学者根据文献中东汉帝陵“四出司马门”的记载认为门外当设有阙。但是,东汉帝陵除光武帝陵外均用“行马”取代垣墙,门外设置石阙在建筑风格上明显不匹配。石兽方面,《水经注》中的两条文献常被引用:“(曹嵩冢石马)不匹光武隧道所表象马也”“(中山简王焉)采涿郡山石,以树坟茔,陵隧碑兽,并出此山,有所遗二石虎,后人因以名冈”。由此似可说明帝王陵墓也有地上石刻的设置。但是,原陵之后的东汉帝陵更加简化,刘焉葬仪则异常浮奢,以致“制度余国莫及”。故即便上述记载属实,也应视为少数特例,非汉制常态。实物资料方面,孟津油坊村所见C型翼兽过往被认为与帝陵有关,这是基于铁谢村“刘秀坟”为原陵所得出的推论。但现在已基本排除“刘秀坟”与原陵有关的可能性,上述推论就难以成立了。另外,杨宽先生认为洛阳象庄的石象与帝陵有关,目前也难以定论。因此,我们大致可以认为,除少数特例外,东汉帝、王陵墓的陵寝制度并不包括地上石刻。
考察墓主明确的资料发现,皇帝、诸王以下接受地上石刻的阶层非常广泛,上至三公,下至平民。据墓主身份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1.列侯、三公,墓地石刻包括阙、柱、碑、翼兽及羊、虎、马等石兽。此等级墓地数量较少,有实物资料的为大司农、太尉李固墓,但墓地石兽残损严重已不可辨别,其余碑主为三公者的墓碑也有几例。据文献记载可补充吉成侯州辅墓、汉阳亭侯蔡瑁墓、太尉曹嵩墓、太尉桥玄墓四例。
2.千石至二千石的州郡长吏,墓地石刻主要有阙、柱、碑、石兽等。例如桂阳太守赵越墓地,设有石碑、石柱、石牛、石羊、石虎;弘农太守张伯雅墓地布局更为复杂,石刻种类则主要包括石碑、石阙、石柱、石人及诸兽。
3.六百石及以下的刺史、县长、县令,以及郡县属吏。墓地所存实物多数为阙,但据文献记载,亦有石刻种类较为丰富者。如安邑长尹俭墓地,就设有阙、碑、石狮、石柱、石羊等。
此外还有一些三老、不仕平民、女性的墓碑仍存世,但石刻组合情况多已无法获知,故这里不再列出。
上述各等级墓地,在石刻的种类、组合方面似无太明显区分。由于墓主明确的实物材料较少,同类石刻在不同阶层中的形制、尺寸对比研究还较难展开。其中,阙的形制似乎可以用二出阙、单出阙区分等级,但大量的无铭阙如何界定还需进一步研究。因此就目前来看,我们还很难看出石刻在等级区分上存在完整的体系。
综上,在东汉时期,地上石刻基本不见于帝王陵墓,但却已被王陵以下多个阶层的墓地所接纳;同时,不同阶层墓地在石刻的种类、组合等方面,未见有明显差异。
五 结语:东汉墓地石刻盛行的表现与本质
本文对东汉墓地石刻的四个侧面进行了分析:其一,种类丰富的各类石刻内部,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几种形制,有的还形成了完整的发展序列。其二,石刻的空间配置,存在以功能意义为依据的稳定模式。其三,存在五个主要分布区域,各区之间的石刻造型与工艺既各具特色,又常见交流借鉴。其四,使用阶层较为广泛,已被王陵以下多个阶层墓地所接纳。
上述四点恰能对应地上石刻高度发展之四个方面,且至迟在东汉中晚期已全部具备。进一步,我们对上述第三、四点进行深入分析,这种兴盛局面的本质属性也初露端倪。各区石刻工艺地域特征的高度发育,似能说明陵墓石刻在全国范围内并未有通行之范式;而使用阶层的情况,更能够说明中央势力的缺位和地方势力的主导。因此,墓地石刻的盛行,可能并非自上而下的“规制”,而更多的是约定俗成的“风尚”。若结合东汉的政治局势,我们可以对这一点有更深刻的理解。
东汉中期以前,政局尚属稳定,光武帝刘秀、中山简王刘焉的葬仪中,或许有地上石刻的内容。其他阶层的类似举动较少,不过出现一些简单的建阙、立碑活动。文献记载中也常见官方主导立碑的活动,幽州秦君石阙构件上也记录了“匪爱力财,迫于制度”的感慨。可见墓地石刻除皇室成员的偶然尝试外,其他阶层的相关行为也在官方规制约束之下。东汉中期以后,受外戚和宦官专权影响,皇权式微,“位至三公”者时常朝不保夕。相反,受政治腐败和镇压民乱需求的影响,地方官吏和豪族的权力逐步加大,乃至于汉末成为分裂皇权的重要因素。在政治上强势的地方官吏与豪族,在丧葬活动方面也倾向逾越礼制来炫耀权势。过往学界已认识到,东汉中期以后大量出现规模宏大的前中后三室墓,就是上述尝试在地下葬制方面的表现。地面建制上,地面石刻在过往稀缺少见,又能营造“公之于众”的墓地氛围,自然也是表达类似诉求的绝佳选择。另外,大量儒生因常规晋升通道闭塞,不得不依附于行政长官,二者之间形成类似“君臣关系”的牢固网络。这些门生故吏对所依附地方长吏的身后事也有责任和义务,包括服丧和策立墓碑,这显然更加助长了墓地石刻之风。
总之,东汉中期以后“形势大好”的陵墓地上石刻,反倒印证了规制约束已“流于形式”。故而陵墓地上石刻的盛行,就其本质而言,应是地方势力炫耀权势的特殊风尚。当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正是这些软性的丧葬习俗,在后世却升华成了可供追溯模仿的“故事”,对南北朝以降的陵墓石刻制度产生了一定影响,使得地上石刻完成了从“风尚”到“制度”的蜕变。兹事体大,拟另文探讨。
附记:承蒙徐州民俗博物馆刘聪先生提供徐州地区几件石兽的清晰照片,笔者得以观察其完整形制,在此谨致谢忱。
(本文作者单位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原文标题为《东汉墓地石刻的考古学研究》,全文原刊于《故宫博物院院刊》2023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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