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情况 暨合资公司以公开竞买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情况 暨合资公司以公开竞买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23年12月0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事项的前期披露情况

  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嘉善县中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方”)签署《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善县中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剑桥”)。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和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4)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

  二、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实缴出资

  双方已于2023年11月8日根据《合资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各自的认缴出资义务。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实缴出资人民币21,230万元,以变更用途的部分募集资金实缴出资人民币8,770万元;嘉善县中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

  (二)土地获取

  1、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16日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编号2023G-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2023年11月16日,浙江剑桥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竞得编号2023G-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根据浙江剑桥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的《成交确认书》,确认浙江剑桥竞得编号2023G-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3,452.94万元。

  4、浙江剑桥本次土地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剑桥顺利摘得嘉善县编号2023G-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该地块将用于实施“新建剑桥科技光电子技术智造基地项目(年产1160万只通信终端产品)”(在发改委实际备案名称)。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规模,保障主营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

  浙江剑桥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变更用途的部分募集资金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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