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馨
这几天,乱港头目周庭跑路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正在保释候查的她,今年9月以出国读书为名,获警方批准离港。哪知一出国,周庭态度大变,高调发文“不回去报到了”,此举也相当于弃保潜逃。对于这种公然挑战法律的行为,香港警方强烈谴责,并呼吁当事人悬崖勒马,不要一生背负“逃犯”之名。
对于周庭的“大名”,熟悉那段黑衣暴徒乱港旧事的人都有所耳闻。高中时期的她,因受鼓动加入乱港组织,随后多次组织参与“街头政治”行动,勾结外国破坏势力,造谣中伤香港警察,在不归路上越走越远。一次次暴乱的台前幕后,几乎都有她的煽动,她也凭借这斑斑劣迹被“洋大人”包装为所谓的“学运女神”。国安法出台后,周庭锒铛入狱,警方出于浪子回头的考量批准其出国读书,没想到她却玩了这出,足见其对自身罪行没有半丝悔改。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国是法治国家,任何人都没有法外特权,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针对周庭的疯狂挑衅,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已明确表示,香港警方会全力追捕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指望“金蝉脱壳”逍遥法外,恐怕是做梦。
事实已经反复证明,香港国安法是“有牙的老虎”。法律剑指“四类犯罪”,设立专门机构确保执行到位,每一条都有明确的落地抓手,让乱港分子及其背后的外部势力彻底失去作恶空间。国安法落地后,一众非法组织纷纷溃散,曾经的“乱港急先锋”直接“凉凉”,曾活跃台前的跳梁小丑一个接一个地付出代价。激浊扬清之下,这些魑魅魍魉的结局也早已注定。2名曾驻港的美国记者近日在新书中披露,香港国安法颁布前夕,黄之锋曾向美国寻求庇护,但直接遭拒。
数典忘祖,祸港乱中,不仅难逃法律的制裁,更难逃历史的审判。黎智英、黄之锋之流,为了一己之私,出卖国家利益,被家乡人民唾弃。至于那些跑路投靠“洋爹”的,幻想中的美好生活从没见影,倒是普遍“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遭种族歧视、被当作‘敌人’”。犹记得,当初香港国安法出台之时,西方有些人叫嚣撤资,向乱港分子大放“空头支票”。然而数据显示,香港在美国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中排名仍旧靠前。今年初,香港与内地恢复正常通关后经济迅速复苏,第一季度经济按年增长2.7%,在“亚洲四小龙”中最为突出。美资英资逐利而往,香港重新出发开新局,“受伤”的只是或流落异乡或关入铁窗的乱港炮灰而已。
“港独”之可恨可悲,是一堂生动的警示课,任何人都不要寄望于通过“卖国”以“求荣”。前车之鉴如此深刻,“港独”也好,或是其他什么“独”也罢,都要趁早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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