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生制药”)于2023年12月0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0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降低委托贷款利率的议案》。
公司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为生化制药提供6000万元额度委托贷款,单笔贷款期限二年,贷款利率3%。为缓解生化制药资金压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该委托贷款利率降至2%。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将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开展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额度为不超过9000万元,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年化综合费率为不超过3.5%。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2022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方案的议案》。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7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1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0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0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肆仟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降低委托贷款利率的议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2022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07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2-06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23年12月0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的方式。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0038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邮政编码:300385
联系人:刘子珑
联系电话:(022)27641760
联系传真:(022)2764176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3
2.投票简称:力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 全 权 委 托 先 生( 女 士 ) 代 表 我 单 位(个人 ) ,出席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4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担保生化制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发生的债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0年9月19日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269号
法定代表人:孙涛
注册资本:30330.28万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化学药品制剂、原料药制造、中间体、诊断试剂、生化试剂制造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生化制药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715.02万元,负债总额29008.36万元,净资产4706.66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171.4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809.03万元,实现净利润-5809.03万元。
截至2023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22939.77万元,负债总额18186.52万元,净资产4753.25万元,2023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18294.7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3.48万元,实现净利润20.0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融资期限:12个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生化制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生化制药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7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保理融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存在关联交易。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业务概述:公司与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公司部分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根据保理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款项。
1、合作机构: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2、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保理融资费率:年化综合费率不超过3.5%。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相关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2、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模式下,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授权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保理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内部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风险管理。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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