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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每经热评|华厦眼科董事长被留置 公司要预防关键人员法律风险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华厦眼科(SZ301267,股价34.25元,市值287.7亿元)12月7日公告,2023年12月6日收到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苏庆灿因个人原因被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有权机关对公司的任何调查或配合调查文件。
尽管此次事件尚未直接涉及上市公司,但其股价12月7日还是一度下跌17.63%,收盘下跌11.84%,市值一天减少了38.6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华厦眼科是机构钟情的“白马股”,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前十大流通股东均为大中型公募基金,还有科威特政府投资局、全国社保基金117组合等政府性基金。由于股价创下上市以来的新低,若无减持、对冲等操作,这些机构大概率已经形成账面浮亏。
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职位人员的重大负面事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公众股东的心理冲击都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在相关事件仍不明朗的情况下,风险规避往往是投资者下意识的选择。具体到华厦眼科,苏庆灿是创始人,从2004年开始就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2015年12月股改完成后开始担任董事长,是华厦眼科的灵魂人物。从内部管理制度来看,公司的重大决策都有赖于苏庆灿的正常履职。比如《公司章程》中,董事长的权限包括: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等;《总经理工作细则》中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总经理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等。
尽管华厦眼科在公告中表示,“除苏庆灿先生外的公司其他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均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正常,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对于上述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履行职务的事项,又当如何处理?尤其是在年末,这样的需求会更加集中。华厦眼科在公告中并没有详细说明。
可供对比的是,今年7月卫宁健康的实控人、董事长周炜被实施留置后第4天,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职务,并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文件。华厦眼科按照同样的操作会更麻烦一些,一是公司没有副董事长,二是还需要为总经理找到替代人选。这也暴露出一些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过于集权的弊端,一人同时身兼总经理和董事长,权力缺乏制衡,总经理向董事长汇报的事项,等于自己跟自己汇报;当遇到董事长无法履职的紧急状态时,也缺乏人事安排的灵活性。
包括华厦眼科在内,今年已有25家上市公司发出过相关人员被留置的相关公告,有13人已被解除留置,留置时间在8天到6个月不等;另外,今年以来,已有上百家上市公司公告公司自身、高管、控股股东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类似留置或调查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冲击十分明显,比如恒润股份(维权)董事长承立新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刑事拘留,公司股价已经连续三天跌停(截至12月7日收盘)。
由于上市公司关键人物的法律或道德风险属于个人事务,除非东窗事发,否则无法通过信披为公众股东所知晓。但“黑天鹅”事件又对股价有巨大影响,要保护投资者,就要在这些关键人物身上加一道安全屏障,比如要求其签署无重大违法行为或不会实施类似行为的承诺书,否则需要以特定方式赔偿上市公司。这并不是加重他们的负担,而是最基本的要求。同时上市公司也要在分权上作好安排,确保关键人物无法履职时,有备份方案及时调用,减轻负面事件对公司经营和股价的冲击。
责任编辑:何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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