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12月7日讯(记者 单盛群)华厦眼科凌晨突发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苏庆灿因个人原因被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有权机关对公司的任何调查或配合调查文件。
某业内资深律师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一般被留置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居多,华厦眼科董事长属于商人,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该律师称,这种情况多为配合调查,若配合调查后无违法行为,将在法律规定的留置期限后予以解除,且“商人在解除留置后一般不会有什么处理”。
就在上个月,“蛇毒克星”赛伦生物发布公告称,董事长范志和被留置、立案调查三个月后终于解除了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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