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2月4日晚间,思美传媒(002712)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子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因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审慎,导致公司及其个人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暂停其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
思美传媒表示,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决定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笑河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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