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和田地区和田县人民政府
驻地由和田市迁出
迁至和田县辖区内
11月11日,和田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刊发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现对我地区行政区划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2023年11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和田地区和田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和田市古江南路6号迁移至拟设百和镇沙田社区科技路11号及和田市设立玉河街道。”该公告由和田地区民政局于11月10日发布。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网站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和田县政府驻地此次迁往的拟设百和镇沙田社区科技路11号,位于和田县经济新区。
和田地区下辖和田市、和田县、皮山县、墨玉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7县1市。和田县位于和田地区中部,南北长约500千米,东西宽20-150千米不等,行政区域面积41080平方千米。全县辖3个镇,10个乡,259个行政村,1个社区,1172个村民小组。
和田地区行政区划。和田地区行政公署网站 图
1984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和田市,将和田地区下辖和田县的和田镇、肖尔巴格公社、拉斯奎公社及良种场划归和田市管辖。从此和田县县属机关单位分布在和田市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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