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捉到的鹦鹉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成都龙泉驿两河口桥附近疑似有人放生大批量虎皮鹦鹉的消息,一时间引发广泛关注。11月2日记者获悉,志愿者对捕获后的鹦鹉初步统计已有上百只,并呼吁捕获回家的市民注意禽类传染病并消毒,尤其是对鹦鹉进行及时的治疗救助。
“放生不等于放归,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记者采访相关野保人士,被反复强调告知这两个行为的本质区别,同时向记者透露,四川在法律法规层面早已明确对“随意放生”的制止。
被捕捉到的鹦鹉
鹦鹉被“放生”野外存活成难题
记者走访过程中被爱鸟志愿者告知,这次疑似被放生的鹦鹉中,大部分是虎皮鹦鹉,也有部分文鸟、牡丹鹦鹉,羽毛呈现出白色、绿色、黄色等多种颜色,它们被发现时,藏身于低矮树丛中或直接蹲在路边,吃群众投喂的鸟食。
龙泉驿两河口桥附近森林管护工作人员表示,虎皮鹦鹉并非这里的日常动物种群,突发出现大量虎皮鹦鹉几乎可以肯定是人为放生的,虽然没有发现是谁放生的,但推测是有人趁着夜晚“偷偷”跑到野外放生的。对于这种情况,成都野保及防疫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长巫嘉伟告诉记者,这些被放生的鹦鹉,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野外存活。
爱鸟人士救助鹦鹉
放生和放归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巫嘉伟告诉记者,放归是指将人工繁育、救护受伤后的野生动物等,放到其生存的野外状态当中,过去很多地方都有这种案例,这是保护、拯救野生动物的行为,放归更多的是体现在科学研究和动物保护层面,比如将濒危物种通过人工繁育,或者救助受伤的野生动物,再选择合适的地点放归,并定时进行监测。而放生就不同了,类似有人将养殖或者购买来的鹦鹉放生到野外的做法,属于一种不当也不提倡的放生行为,“放生需要充分考虑动物适应放生地的各项自然环境,以及确保放生后不会对所处生态环境和原有物种造成负面影响。”
四川早已明确禁止“随意放生”行为
通过野保人士采访和查阅资料,记者发现,类似找一个林地,为了寄托一种心理愿望放生动物的行为,在四川在法律层面早已实现有法可依,相关条款对这种行为明确说了“不”。
从上位法来看,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的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个人或集体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中,新增了关于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的规定,此次修订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实施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新增了关于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的规定
四川省林草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表示,同时,作为主管部门,还要督促地方对相关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随意放生的及时劝阻和制止,杜绝违法放生、违规行为的发生。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多部门也会联合加强合法科学放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防范生物安全风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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