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珍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际为哈珍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拟为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哈珍宝的银行融资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在全年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项发生时单独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56号公告)。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哈珍宝向其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保证期限为18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
担保期限:18个月
担保金额: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8.35亿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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