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023年8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选举于严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日,于严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于严淏先生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于严淏先生的通知,于严淏先生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相关培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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