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召集人,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3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公司中票到期日变更及在到期日前分段兑付本金并付息的议案等。经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会见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合计占本期中期票据总表决权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关联关系等事宜,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会后经主承销商及参会律师共同对表决结果清点及确认,本期中期票据的全体持有人表决并顺利通过了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相关决议公告、法律意见书及决议答复公告已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s://www.shclearing.com.cn/)上披露。
目前公司已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上海清算所提交了公司本期中期票据的到期日变更申请。现将公司中期票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融资工具名称: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三)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7华闻传媒MTN001
(四)债务融资工具代码:101761046
(五)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
(六)发行余额:26,582.50万元
(七)本计息期债务融资工具利率:5.45%
二、后续兑付安排
(一)兑付安排
对于每张债券的全部本金(49元/张),在到期日前分别按照5%、17%、45%、33%的比例(合计100%)分四期完成兑付,其中:
1.2023年11月8日,兑付5%的本金并付息;
2.2024年11月8日,兑付17%的本金并付息;
3.2025年11月8日,兑付45%的本金并付息;
4.2026年11月8日,兑付33%的本金并付息;
如在每期兑付日和到期兑付日前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面值或张数发生变化,则付息兑付金额将相应变化。
(二)其他内容
如后续公司处置资产,将用回款总额30%的部分用于提前兑付存续的中期票据本金。
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及兑付相关文件详见公司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s://www.shclearing.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9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会议由董事长汪方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副总裁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请廖宪先生和汪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吴骞先生担任公司运营总监、刘旭日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黎博先生担任公司投资总监,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廖宪先生继续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再兼任公司合规总监;汪波先生继续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聘任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廖宪,男,1984年5月出生,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武警某部干事、政治指导员、科长、政治教导员、法律顾问处律师,海南海航免税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中心经理并负责法务工作,海南省文创旅游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物业运营部经理,三亚凤凰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合规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党委副书记,海南省政协委员。其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汪波,男,1978年7月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海南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海南省拔尖人才。曾任黄山长江徽杭高速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海南新海岸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本公司财务部出纳、主办会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党委委员,海南省文创旅游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南省农旅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运营总监:吴骞,男,1976年11月出生,硕士。曾任上海商学院财务和金融学讲师,寰慧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博姜林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本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运营管理部高级运营经理、副总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运营总监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其在担任本公司运营总监之后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合规总监:刘旭日,男,1975年6月出生,硕士。曾在海南省财信总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助理,本公司法律事务部(原审计法规部、法律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总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法规部经理,海南民生众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本公司合规总监。其在担任本公司合规总监之后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投资总监:黎博,男,1990年1月出生,硕士。曾任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培生、主管、项目经理、项目部VP,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行部总经理,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整合总监,海航集团非航空资产事业部资产管理部主管,本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投资总监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海南南海明珠游轮有限公司董事长。其在担任本公司投资总监之后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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