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集团”)、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工贸”)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省联交所”)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湖南汇一制药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汇一”)51%股权和1,354.67万元债权以及华升集团、华升工贸持有的相应债权。
● 2023年9月21日,湖南晟俊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晟俊汇”)完成摘牌。2023年10月30日,公司与湖南晟俊汇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待完成付款并经湖南省国资委审批通过后办理产权转让相关事宜。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公司持有湖南汇一51%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的《华升股份关于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湖南汇一51%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临2023-026)。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3年7月28日,公司将持有的湖南汇一51%股权及相关债权在湖南省联交所公开挂牌,挂牌价格为1,405.91万元,截至挂牌截止日2023年8月24日无人摘牌。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3年9月8日再次在湖南省联交所挂牌,挂牌价格为1,265.34万元。2023年9月21日,湖南晟俊汇完成摘牌。2023年10月30日,公司与湖南晟俊汇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待完成付款并经湖南省国资委审批通过后办理产权转让相关事宜。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南晟俊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7月13日
3、法定代表人:肖晓明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高星(钢铁)物流中心信息中心大楼1505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四、《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联合转让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湖南晟俊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产权交易的标的
湖南汇一51%股权及人民币7,686.300505万元债权(二次挂牌)(其中公司持有湖南汇一51%股权及1,354.667987万元债权,华升集团持有湖南汇一4,881.442769万元债权,华升工贸持有湖南汇一1,450.189749万元债权)。
(二)产权交易的价格
以12,653,400元转让标的。其中公司持有湖南汇一51%股权的转让底价为459,000元,持有湖南汇一1,354.667987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2,149,200元;华升集团持有湖南汇一4881.442769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7,744,400元,华升工贸持有湖南汇一1450.189749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2,300,800元。
(三)产权交易的方式
通过湖南省联交所挂牌转让,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交易价格。
(四)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1、乙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成为湖南汇一的相应债权人;
2、转让前湖南汇一的其他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湖南汇一继续享有和承受。新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或者享有其对标的企业的义务或权利。
(五)产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
1、为确保资金结算安全,交易价款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湖南省联交所结算专户统一结算;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1,265.34万元(含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交所结算专户;
3、乙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抵作部分交易价款。
(六)权证的变更
甲方在湖南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出具《产权交易鉴证复核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湖南省联交所审核盖章,并由湖南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出具《产权交易鉴证复核通知书》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公司持有的湖南汇一51%股权及相关债权,主要是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确保主业归核、消灭亏损源,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转让事项完成后,湖南汇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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