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31日讯 今日,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惠柏新材,股票代码:301555.SZ)在深交所上市。该股开盘报69.00元,最高至84.00元,截至收盘报68.30元,涨幅198.51%,成交额12.13亿元,振幅83.00%,换手率78.63%,总市值63.02亿元。
惠柏新材主营业务为特种配方改性环氧树脂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包括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新型复合材料用环氧树脂、电子电气绝缘封装用环氧树脂等多个应用系列产品。此外,公司还少量销售用于Mini\Micro LED的量子点色转换墨水等产品以及为客户提供量子点应用的相关解决方案与服务。
公司控股股东为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惠利环氧持有公司4,048.1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3.87%。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裕镜、游仲华、康耀伦。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杨裕镜、游仲华分别持有惠利环氧50%的股权,惠利环氧持有公司43.87%的股权;康耀伦系湖州恒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恒蕴持有公司1.50%的股权;游仲华直接持有公司0.91%的股权;康耀伦直接持有公司1.01%的股权。杨裕镜、游仲华、康耀伦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关系,三人合计控制公司47.29%的股权。其中杨裕镜为中国台湾籍,游仲华为中国香港籍,康耀伦为中国台湾籍及澳大利亚籍。
惠柏新材于2022年11月24日过会,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82次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和净利润率呈下降趋势,其中收入占比80%以上的产品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毛利率下降明显。请发行人结合下游市场空间、行业同类产品毛利率变化趋势及发行人对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产品的依赖,说明其毛利率大幅波动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是否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惠柏新材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2,306.6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价格为22.88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王义、阮瀛波。
惠柏新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776.6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6,280.78万元。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12,108.78万元。惠柏新材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4,172.00万元,用于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
惠柏新材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为6,495.83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3,983.14万元。
2020年至2023年1-6月,惠柏新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3,234.78万元、168,863.04万元、177,540.43万元和71,517.3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649.30万元、6,731.04万元、6,428.05万元和3,056.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649.83万元、6,735.17万元、6,429.06万元和3,056.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373.31万元、6,084.72万元、6,277.38万元和2,954.01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分别为110,487.21万元、109,374.63万元、153,189.92万元和89,564.8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99.09万元、-10,273.91万元、-14,503.25万元和-15,814.31万元。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651.27万元,同比下降25.98%;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605.69万元,同比增长9.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653.35万元,同比增长12.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898.07万元,上年同期为-12,354.47万元。
惠柏新材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766.20万元,同比下降-17.33%;实现净利润6,646.55万元,同比增长3.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6.55万元,同比增长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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