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江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赵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炳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江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赵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炳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东田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4日以微信及短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江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因本次投保对象包含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江宇先生、陈水生先生、黄长远先生、黄印电先生、程丰先生、徐泽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新的董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董事会的现有成员仍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涂书田先生、李肇兴先生和曾繁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新的董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董事会的现有成员仍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江宇先生,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1年9月至2003年10月在江西省婺源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003年10月至2006年4月在江西省婺源县江湾镇政府干部任纪委副书记;2006年4月至2010年5月在江西省婺源县森林公园管理局任副主任、副局长;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在江西省婺源县中云镇任党委副书记;2011年5月至2014年8月在江西省婺源县沱川乡任党委副书记、乡长;2014年8月至2016年9月在江西省婺源县沱川乡任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6年9月至2019年7月在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政府任副县长;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在江西省上饶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在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江宇先生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的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江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江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陈水生先生,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92年8月至1993年6月在江西省上饶县旭日镇政府下派石英晶体厂工作;1993年6月至1993年12月在江西省上饶县供电局工作;1993年12月至1998年10月在江西省上饶县劳动人事局办公室任主任;1998年10月至2003年5月在江西省上饶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任科长;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在江西省上饶县委办公室任副主任;2004年2月至2011年5月在江西上饶枫岭头镇政府任副书记、副镇长、镇长;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在江西上饶郑坊镇政府任党委书记;2013年5月至2019年11月在江西上饶清水乡政府任党委书记;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在上饶市城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期间:2019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兼任董事);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在上饶市赣饶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期间: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在江西上饶海港物流有限公司兼任董事长、2021年9月至2023年3月在上饶广天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和上饶市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兼任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闽发铝业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水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黄长远先生,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EMBA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至1996年在南安经商;1996年至2002年担任福建省南安市闽发铝厂副厂长;2002年至2007年12月担任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
主要成果及曾获荣誉包括:2012年被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海西创业英才”;2014年被评为全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劳动模范;2018年被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评为“福建省优秀企业家”; 2019年获得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为“有色金属标准化20年突出贡献奖”;GB/T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ISO28340:2013《阳极氧化复合膜》主要起草人;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第五、六、七、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黄长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662500股,为公司第五大股东;是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之妹夫,是现任董事黄印电(持有公司股份31720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8%)的姐夫,与公司副总经理黄文乐(持有公司股份39901163股,占总股本比例4.25%)和黄文喜为姑侄关系,与公司第六届监事候选人周剑为连襟关系。除此之外,黄长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黄印电先生,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1988年至1992年在南安经商。1993年至2002年担任福建省南安市闽发铝厂副厂长。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
黄印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720500股,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与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黄文乐(持有公司股份39901163股,占总股本比例4.25%)和黄文喜为叔侄关系,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黄长远(持有公司股份31662500股)为黄印电之姐夫,公司第六届监事候选人周剑为黄印电之姐夫。除此之外,黄印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程丰先生,男,1984 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年11月至2010年10月于中国人寿工作;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于上饶市横峰县行政投诉中心任职;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于上饶市横峰县兴安街道办事处任副主任;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于上饶市横峰县任团委书记;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监察室主任;2016年12至2017年5月于上饶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于上饶市上武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支部书记、董事长;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于上饶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支部委员会任委员、书记,党政办主任;2016年3月至今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11月至今任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至今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程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徐泽波先生,男,1983 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9月于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职;2008年9月至2014年1月于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于江西上饶海港物流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于上饶市港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上饶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员、副书记、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上饶市城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上饶市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0月至今任上饶市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泽波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在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上饶市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徐泽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徐泽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涂书田先生,男,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律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硕士生导师,现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历任江西省第九届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常委;江西省法律顾问团成员;中国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诉讼法、民商法领域有较高造诣和丰富经验。历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涂书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李肇兴先生,男,1966年1月出生。中国台湾,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第32届台湾杰出职业经理人、第20届台湾中部杰出职业经理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台湾樱花股份有限公司幕僚长兼董秘,樱花中国有限公司(樱花子公司)监事,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2023年9月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金融专业副教授。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肇兴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9、曾繁英女士,女,1969 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6年获泉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曾任华侨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侨大学教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繁英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短信及微信的方式于2023年10月14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东田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胜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三季的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监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新胜、周剑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新胜先生,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2002年11月在休宁县五城中心粮站任会计经理;2002年11月至2008年1月在天海集团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在世纪华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房产版块财务总监;2010年6月至2020年1月在中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2月至2022年12月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3年1月至今在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新胜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新胜先生担任财务总监的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吴新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吴新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周剑先生,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至2002年,在福建省南安市闽发铝厂工作,担任销售科科长。2003年至2009年8月担任公司内销部经理,2009年8月至2013年4月,任公司物控部副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职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12月至2020年7月1日,任公司监事。
周剑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股东黄天火(持有公司股份53566804股,占总股本比例5.71%)之妹夫、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黄印电(持有公司股份31720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8%)之姐夫,与公司现任副总经理黄文乐(持有公司股份39901163股,占总股本比例4.25%)和黄文喜为姑侄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黄长远(持有公司股份31662500股,占总股本比例3.37%)为连襟关系。除此之外,周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7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2涉及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提案5、6、7分别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并采用等额选举。议案5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议案6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7应选非职工监事2人。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同时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13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七)会议联系人:傅孙明 陈春金
联系电话:0595-86279713 传真:0595-86279731 邮编:362300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八)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78”,投票简称为 “闽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说明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有2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4日在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闽发”)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闽发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江西闽发授信提供担保,担保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最终担保金额及具体起止日期等事宜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内容为准。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闽发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8月26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茶圣中路169号茶圣园9号楼701-711号
4、法定代表人:徐华敏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销售及安装服务;建筑工程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业设计服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光伏系统研发、集成及安装服务;光伏设备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光伏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江西闽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西闽发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9、江西闽发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闽发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由于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最终金额及具体起止日期等事宜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办理上述担保贷款业务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闽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目的是保证江西闽发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更好地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开展相关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江西闽发具有实际控制权,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可以切实做到有效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鉴于本次被担保人江西闽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措施。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闽发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帮助子公司拓展铝型材销售业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闽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本次担保主要是为子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的共同利益;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我们同意《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除此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正式签署担保合同后及担保事项发生进展变化时及时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 投保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 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5,000万元/年
4. 保费支出:不超过 25 万元/年(最终保费以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3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日在福建省南安市东田闽发商学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龚君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龚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同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龚君女士个人简历
龚君,女,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1997年11月至2000年12月在公司从事企业行政管理工作;2001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女工委主任,工会副主席;2010年12月至2020年任公司工会主席、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2020年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龚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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