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7日 02:43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 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凡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凡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 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凡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凡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 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凡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凡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彬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961.3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838.66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5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271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一)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主要存在如下可能发生的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银行的操作要求,员工薪酬支付、个税及社会保险等代扣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直接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员工薪酬等,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要求。

  2、为加快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或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银行信贷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部分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3、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使用外汇结算部分购买设备或原材料款项,相关款项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项目经办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交付款申请单据,按《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进行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单据,使用自有资金或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银行信贷资金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2、财务部汇总收集相关支付单据,并建立以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和汇总表,按月统计汇总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

  3、财务部按月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审批流程,并附汇总表和明细台账,经公司付款流程批准,并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将等额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定期抄送保荐代表人;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利于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预计2023年1-9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2,379,677.0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8,367.60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12,301,309.41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9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379,677.01元,对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2,379,677.01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 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人民币300.00万元的政府补助款,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 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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