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分别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及新增股票质押手续。方大钢铁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方大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质押延期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注:1.上述限售股定义未考虑高管锁定股;
2.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方大钢铁股份质押融资主要用于其自身经营发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328,916,41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1.37%,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对应融资余额为78,997.00万元,到期后的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方大集团及方大钢铁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剔除前述部分和本次质押的股票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不存在到期的其他质押股份。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股份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表单》;
2.《质押延期购回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3-057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关联董事郭建民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黄智华先生、谭兆春先生、田海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二: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3-058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3-05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5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35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1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辽宁方大医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民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黄智华先生、谭兆春先生、田海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基于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同辽宁方大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置业”)签订合同,由公司及子公司向辽宁方大置业提供工程施工服务,为辽宁方大医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500万元,交易类型为提供服务,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标准,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控股股东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方威先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辽宁方大置业为受同一控制方方威先生控制的企业。
二、公司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辽宁方大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500MA10AFDL9Q
法定代表人:崔建军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住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75-1号0301
经营范围:住宅开发;商业地产开发;产业地产开发;旅游文化产业开发;文化体育与教育地产开发;高级酒店经营管理;连锁百货经营管理;影院经营管理;康养地产开发运营;长租公寓运营;学校运营;物业服务;建筑装潢及施工;建筑装潢材料、机电家私销售;房租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2022年年末总资产241,796.88万元,净资产-802.91万元;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288.86万元,净利润-2,198.75万元。(已经过审计)
2023年三季度末总资产326,263.42万元,净资产-771.58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1,181.87万元,净利润31.33万元。(未经过审计)
经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辽宁方大置业均为方大集团下属企业。方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方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辽宁方大置业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辽宁方大置业治理规范、资信情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能力。经核查,辽宁方大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辽宁方大置业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与辽宁方大置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额度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辽宁方大置业之间的工程施工服务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该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辽宁方大置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48,839.76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与辽宁方大置业新增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及子公司拟同辽宁方大置业签订合同,向其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双方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郭建民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黄智华先生、谭兆春先生、田海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辽宁方大置业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郭建民先生、黄成仁先生、敖新华先生、黄智华先生、谭兆春先生和田海先生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账户;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等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3)联系人:阎冬生
(4)联系电话:024-25806963
(5)传真:024-25806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97”,投票简称为“东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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