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399.20%,主要系本期应收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40.44%,主要系本期应收具有融资性质的设备款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加47.82%,主要系本期对部份剩余股权调整至公允价值计量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78.02%,主要系本期设备到货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53.84%,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6、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713.9%,主要系本期部份长期借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7、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126.6%,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年初减少91.08%,主要系本期部份长期借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9、报告期末,专项储备比年初增加82.73%,主要系本期按要求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45.67%,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引起的税费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86.48%,主要系汇兑损益变动影响所致。
3、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91.15%,主要系本期存货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42.54%,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100%,主要系上期持有的股票已处置所致。
6、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同比增加373.16%,主要系本期出售控股公司股权所致。
7、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109.13%,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8、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418.63%,主要系本期支付产能指标转让款所致。
9、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增加355.11%,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及出售控股公司股权所致。
10、报告期内,所得税费同比增加1317.04%,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1、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71.76%,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亏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3.24%,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支付的薪酬和税费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2.65%,主要系本期出售控股公司股权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41.15%,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额比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学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学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同意以增资形式向载合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3500万元,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载合汽车4.1617%的股权。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同意向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HCU(液压控制单元)产品,2023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7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24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9日、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8日、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监管政策,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拟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原来的10,000万元变更为9,406万元。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原来的72,971万元变更为72,377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变动使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一、原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97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二、调整后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37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在深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的议案》。
公司修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2023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四次修订稿)的公告》。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斯陈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同意向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HCU(液压控制单元)产品,2023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700万元。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24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9日、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8日、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监管政策,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拟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原来的10,000万元变更为9,406万元。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原来的72,971万元变更为72,377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变动使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一、原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97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二、调整后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37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在深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的议案》。
公司修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2023年10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四次修订稿)的公告》。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拟向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奕隆”)采购HCU(液压控制单元)产品,2023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700万元。
江苏奕隆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存在需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名称: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MA1YUKFA5P
3、注册资本: 5000万元整
4、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薛飞
6、成立日期:2019年8月6日
7、营业期限:2019年8月6日至******
8、注册地址: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四圩村5组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批发;汽车零部件零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
10、股权结构
(11)最近一期(202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奕隆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江苏奕隆为公司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能够及时满足生产的需求,并能为公司开拓市场提供补充,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易金额相对较小,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意见
我们对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不存在需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
(2)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次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24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9日、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8日、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并形成《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现公司就本次修订及更新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安科技”)于2023年10月24日与珠海横琴静水流深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载合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载合汽车”)、张磊、郭立群、天津载合新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载合厚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滨海陆石动力高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三亚百川致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签署《载合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和《载合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拟以增资形式向载合汽车投资人民币350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载合汽车4.1617%的股权。
2、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载合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BWCYLAXR
3、注册资本:3765万元人民币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张磊
6、成立日期:2022年8月1日
7、营业期限:2022年8月1日至******
8、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286号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启动区11#1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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