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年10月17日 00:5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关联方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针对近日部分网络论坛出现预期东方恒正所持公司股份将于近期被推动进行拍卖等司法处置的相关贴吧内容及留言信息之情形,向公司确认其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法院及第三方的相关通知。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判决后续执行情况的不确定性风险,理性投资、谨慎决策。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回函确认不存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形。

  3、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股价近期上涨幅度较大,且根据公司核查信息显示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并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证券简称:ST步森,证券代码:002569)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6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2.0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经自查及函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亦不存在筹划控制权变更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就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出具书面说明如下:

  (1)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亦不存在筹划控制权变更情形,前期已披露的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需补充、更正的情形。

  (2)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贵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股权质押冻结、重大诉讼仲裁及其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风险事项,关于本公司已披露之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相关诉讼事项,本公司亦未收到任何法院或相关方将对本公司所持贵公司股票拟采取拍卖、变卖等措施的通知或信息。

  (3)本公司关注到,近日部分网络论坛出现预期本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于近期被推动进行拍卖等司法处置的相关贴吧内容及留言信息。截至目前,本公司未收到任何法院及第三方的相关通知。

  (4)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买卖贵公司股票。

  6、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雅珠女士出具书面说明如下:

  (1)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亦不存在筹划控制权变更情形,前期已披露的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需补充、更正的情形。

  (2)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贵公司的重大风险事项,以及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告知贵公司的事项。

  (3)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未买卖贵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关联方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针对近日部分网络论坛出现预期东方恒正所持公司股份将于近期被推动进行拍卖等司法处置的相关贴吧内容及留言信息之情形,向公司确认其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法院及第三方的相关通知。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判决后续执行情况的不确定性风险,理性投资、谨慎决策。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拟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尚在核算过程中,具体财务数据请见公司后续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4、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股价近期上涨幅度较大,且根据公司核查信息显示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并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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