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东方财富路演(http://roadshow.eastmoney.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15:00前,通过互联网登陆东方财富路演(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4347508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公司出席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瑞庆
董事会秘书:李洪波
财务总监:李艳林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洪波
联系电话:0373-7075928
邮 箱:xxtlln@163.com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3-079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9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22号)。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监管函所提到的问题高度重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函主要内容: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你公司因操作失误导致付款账户使用错误,以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支出累计金额600.02万元,经自查发现后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深入理解,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公司收到监管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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