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州警方
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9月19日下午,扬州市公安局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集中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集中销毁近三年来破案收缴以及社会面收缴的各类非法枪爆物品。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盛卫中出席启动仪式,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联席会议22个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市公安局有关警种部门、市区各分局负责人参加仪式。
据悉,此次活动集中销毁各类非法枪支983支、子弹11190发、管制刀具63把、仿真枪72支、炮弹34枚、雷管41枚、导爆索43根、传爆管62个、烟花爆竹300余箱。
充分展示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彰显消除枪爆祸根乱源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深入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打击行动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为全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8年起,由公安部牵头、数十个部门参与,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此基础上,自2023年至2025年底,扬州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先后下发了《扬州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建立了由22个部门参与的全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办,统筹指挥协调和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今年又出台了《扬州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继续统筹推进我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
近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先后成功破获涉枪犯罪案件42起,依法打击处理278人,收缴非法枪支1109支、子弹43370发;成功破获涉危涉爆刑事案件21起。
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打掉了一个长期往返于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多省市的“家族式”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查处私藏烟花爆竹窝点5个,查获非法买卖运输的烟花爆竹2000余箱,涉案价值500余万,成功消除了潜在风险隐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跨省非法邮寄爆炸物案件,收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金属锂近1000余公斤。
法 律 链 接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事关社会治安稳定和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广大民众
远离各类非法枪支
如果发现涉枪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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