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浦东发布
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决策效能的有力抓手。9月18日下午,市政府副秘书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杭迎伟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邀请3位公众代表列席,参与审议《浦东新区景观照明管理若干规定(草案)》。
会上,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景观处处长王辉、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凯君、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王斌3位公众代表,就《若干规定》相关内容建言献策。王辉认为,《若干规定》的制度设计方面具有创新性和引领性,加强了条块协同,细化了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了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了共建共管与共治共享,既为浦东新区景观照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和“施工图”,又对全市各区健全景观管理制度具有指导作用和示范效应。孙凯君表示,《若干规定》是浦东新区景观照明管理单位针对景观照明建设、管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难题,经过大量调研和论证的成果,也是《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与区内实际管理情况相结合后更具操作性和实施性的政策工具,“《若干规定》在全行业具有开创性,为困扰行业多年的问题找到了回答的依据。”“《若干规定》最突出的创新亮点是贯彻落实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理念,同时结合浦东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构建两层景观照明管理体系,推动重心下移、权力下放。”王斌建议,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加大对《若干规定》的宣传,让广大社会主体了解相关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推进城市景观照明管理的科学化、有序化。
在认真听取公众代表的发言后,杭迎伟表示,3位专家代表从自身专业研究和企业实践需求的角度,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牵头部门要对这些意见建议充分采纳吸收。就落实好《若干规定》,进一步做好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工作,杭迎伟强调,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景观照明是城市管理的一项具体内容,也是展示城市形象风貌的“夜间名片”。要深刻认识到,城市景观照明品质提升,对激发城市夜间活力、拓展空间内涵具有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城市景观照明管理,是打造新时代特色城市风貌的重要抓手,也是浦东引领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推动景观照明管理精细化、专业化,打造更加美丽的“夜浦东”。
杭迎伟强调,坚持建管并举,打造更优品质城市夜景观。要注重整体性,强化整体统筹,做好重点区域集中控制,抓好景观灯光统一管理。要注重协调性,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科学统筹空间布局,注重建筑、灯光、自然环境有机统一。要注重绿色性,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推进既有建筑景观照明节能改造,加快推广新建改建扩建设施应用环保技术,降低景观照明能耗,推动景观照明绿色低碳发展。要注重安全性,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在夜间安全出行保障,着力打造安全、美观、舒适的夜景观环境。
杭迎伟要求,坚持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加强责任落实,进一步理顺设施管养权属关系,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的责任体系,制定完善可持续的资金补贴机制,加强管执联动,加快形成涵盖规划、建设、运维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景观照明新技术、新模式,同时结合区域的快速发展和资源禀赋,打造形象鲜明的区域印象,展现城市活力。要强化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通过一流标准、绣花功夫、多元共治,共同做好景观照明工作,推动美丽浦东建设再上新台阶。
区领导杨朝、马雪波、左轶梅、张娣芳、毕桂平参加会议。会上,区生态环境局作了关于起草《浦东新区景观照明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情况汇报。
文字:黄静
摄影:刘思弘
编辑:姜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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