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清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何清华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权益变动的数量在其减持股份计划范围之内,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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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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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何清华先生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2)何清华先生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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