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A座20层2002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岱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数量192,095,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1,515,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7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57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
(二)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接受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2,094,4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2,094,4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2%;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奥申、曹美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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