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3年09月09日 04:1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24日,经债权人申请,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决定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进行预重整。2023年7月25日,拉萨中院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接到指派后,即刻开展各项预重整阶段的工作,现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和预重整工作进度安排,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1997年6月,西藏发展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注册成立,并于同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0752。2020年11月,经工商变更,西藏发展名称由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发展所属行业可归类为酒、饮料制造业,主营业务为啤酒生产与销售。西藏发展目前有3650精品拉萨啤酒、经典大瓶拉萨啤酒、经典绿色易拉罐听装啤酒三个系列。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西藏发展的重整工作,由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在解决西藏发展债务问题、核心子公司大额应收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全面优化西藏发展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实现有效整合资源,稳固、拓展公司销售业务及品牌影响力,最终打造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事项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重整投资人了解西藏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了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意向重整投资人充分理解,拉萨中院决定西藏发展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该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西藏发展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意向重整投资人中选后,将可能基于各方同意并得到拉萨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相关股票,成为西藏发展的重要股东。

  3.意向重整投资人同意,西藏发展在预重整阶段开展的债权申报审查、审计、评估、债权人会议等程序中形成的债权审查意见、审计评估报告、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及于后续重整程序,当西藏发展进入重整程序后,上述意见、报告及决议等仍然有效。意向重整投资人在预重整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在西藏发展进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4.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的实际情况对本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5.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西藏发展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

  6.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为实现对西藏发展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西藏发展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如下: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具备啤酒产销的行业背景,能提供扩大啤酒生产所需的产业资源,显著提高上市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以扩大公司产品的产能及销售,提升营业收入及利润。

  3.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出资方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4.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名参与投资的内部决策文件及外部审批文件(如适用)。

  5.意向重整投资人须承诺能在(预)重整期间向西藏发展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参评人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至少有一个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7.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名者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24点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邮箱,并将报名纸质材料送至线下报名的指定地点。

  2.线下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线下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热嘎曲果路12号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2)电子邮箱:xzfzglr@163.com

  (3)联系人:郑律师

  (4)联系电话:17521345363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

  (3)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

  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

  (5)同意对在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过程中知悉的西藏发展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6)流动性支持承诺函(见附件5)。

  (7)同意报名参与投资的内部决策文件及外部审批文件(如适用)。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4.缴纳保证金

  报名者应当在2023年9月18日24点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管理人视情况可要求意向投资人增加保证金。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账号:32010078801900002021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二)报名材料的初步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及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

  (三)尽职调查工作

  经管理人确认报名成功的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西藏发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考虑到本次重整时间的紧迫性,尽职调查应在提交方案前结束。管理人将协调公司积极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四)提交投资方案

  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于2023年9月25日24点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盖章版《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资结构、拟持股主体、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

  (五)遴选和签署协议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适时组织西藏发展遴选(评分)委员会(视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具体报名情况而定),通过竞争性遴选(或评分)的方式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

  若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则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由西藏发展遴选(评分)委员会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以最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重整投资人,得分第二高者确定为备选重整投资人。具体的遴选评分规则等,将由管理人另行通过邮件方式向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发送。

  在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的情况下,该意向投资人即为中选投资人。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安排尽快与中选重整投资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六)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中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中选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五、重整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权利

  经过公开招募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后,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参与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讨论和准备,管理人在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预案)之前,应征询意向重整投资人意见并由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出具书面确认意见后,管理人方可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预案)。

  (二)重整投资人的义务

  经过公开招募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后,在与管理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意向重整投资人需结合西藏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及时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积极配合重整工作的进行。若意向重整投资人不愿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不配合重整工作进行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资格,并与其他候选意向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因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西藏发展正式被受理重整的裁定结果等,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遴选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中止(乃至终止)遴选程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1.报名意向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3.授权委托书(范本);

  4.保密承诺函;

  5.流动性支持承诺函(范本)。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附件1:

  报名意向书

  ■

  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公民身份号码:)在我单位任         职务,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

  意向重整投资人(盖章):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范本)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地:             联系电话:

  受 托 人: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托人就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以下合称“本案”),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预)重整程序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1.向本案管理人报名参加重整投资人招募、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并处理其他重整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案(预)重整程序中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3.处理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受托人在本案中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印章)

  附件4:

  保密承诺函(范本)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鉴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进入预重整程序,我司拟报名参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为此,我司承诺对在此过程中知悉的西藏发展及其关联方情况(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密协议。

  我司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相关规定,杜绝利用内幕信息自行或方便他人从事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有关的交易行为(因最终中选并根据重整方案的规定参与投资的行为除外)。

  我司已充分知悉:如泄露本保密承诺函项下的保密信息,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甚至严重的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等引起的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附件5:

  流动性支持承诺函(范本)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为了确保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预)重整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经营或者避免退市,我司郑重承诺将根据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需求,按照经临时管理人认可的解决方案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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