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华统转债的提示性 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华统转债的提示性 公告
2023年09月05日 01:1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4

  债券代码:128106         债券简称:华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4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华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华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自2023年9月5日至2024年3月4日止期间,如公司再次触发“华统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2、以2024年3月4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统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华统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5号”文核准,浙江华统 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5.5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46号”文同意,公司5.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统转债”,债券代码“128106”。

  根据相关法规和《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0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华统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12元/股。

  1、2020年5月14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81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为此,公司相应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12元/股调整为15.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5月15日起生效。

  2、2020年7月1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为此,公司相应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07元/股调整为9.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3、2021年3月,公司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8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7.84万股限制性股票实施了回购注销。为此,公司相应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39元/股调整为9.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3月5日起生效。

  4、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为此,公司相应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40元/股调整为9.3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0日起生效。

  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36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3,220万股新股于2022年8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此,公司相应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37元/股调整为8.8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8月1日起生效。

  6、2023年3月7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5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后,“华统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转股价格仍为8.85元/股。

  7、2023年6月29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为此,公司相应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85元/股调整为8.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9日起生效。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为8.82元/股。

  二、“华统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华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4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华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华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华统转债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和当前市场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自2023年9月5日至2024年3月4日止期间,如公司再次触发“华统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以2024年3月4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统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华统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华统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华统转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述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华统转债”的计划。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统股份本次不行使“华统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华统股份不提前赎回“华统转债”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原股东有限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0.00万元后的募资资金为54,2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54,292.45万元(汇入金额加上保荐承销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42.45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均不含税)152.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140.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77号)。

  2.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牧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8元,共计募集资金92,275.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1,875.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91,898.24万元(汇入金额加上保荐承销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22.64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1.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1,656.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59号)。

  2.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

  2. 2022年,本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及自有资金投资项目“义乌康地华统食品健康产业化项目——年产15万吨肉制品及160万条火腿项目”实施地点均位于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加之同期开展的项目较多,本公司2022年11月和12月存在误用募集资金2,136.17万元用于“义乌康地华统食品健康产业化项目——年产15万吨肉制品及160万条火腿项目”项目建设的情形。本公司经自查发现后进行了积极整改,分别于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3日向募集资金专户转回误用募集资金合计2,136.17万元,及时纠正了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2相关说明。

  (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附件4相关说明。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经2020年1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0年11月11日,公司将5,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其他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7月22日、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共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及衢州牧业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结余0.32万元已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使用。

  (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0,304.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20,380.14万元需要扣除尚未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75.6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2.15%,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1.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3.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承诺效益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0%达产的预计年净利润

  [注2]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到仔猪断奶出栏、断奶仔猪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产能利用率较低,项目规模效益未能及时体现;且行业周期进入低谷期,2021年下半年以来至2023年6月,生猪价格处于低位,导致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3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4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承诺效益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0%达产的预计年净利润

  [注2]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尚未动工,导致项目尚未开始产生效益。尚未动工主要系公司同期开展的项目较多,需分期进行,且政府部门对本项目建设用地所在位置周边的土地使用规划进行调整,导致该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需要重新办理,实际开工时间有所延长。公司于2023年5月取得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于2023年7月取得了《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该项目已于报告期后动工建设,公司已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时间表。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签订了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和《持续督导协议》,聘请万联证券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承接继续履行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于2022年7月完成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万联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023年7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经2023年8月3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近日签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决定聘请招商证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承接继续履行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直至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期届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止。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近日与万联证券签订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终止保荐服务协议》,万联证券作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其持续督导义务相应解除。

  由于上述保荐机构由万联证券变更为招商证券,为履行好后续持续督导职责,招商证券指派李静女士、杨爽先生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继续履行具体保荐及持续督导职责。因此,负责公司相应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也由原万联证券的陈孝坤、钟建高先生变更为招商证券的李静女士、杨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由其接替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招商证券简介:招商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辖的A+H上市证券公司,控股股东为特大型央企招商局集团。当前,公司拥有全业务资质,跨越国内外市场,覆盖证券、期货、证券投资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等多个领域。

  李静: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2013年加入招商证券,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董事。参与的项目包括:齐鲁华信精选层公开发行、坚朗五金向特定对象发行等项目,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项目管理经验。

  杨爽: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2006年加入招商证券,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董事。参与的项目包括:广东建科IPO、唐人神IPO、成都路桥IPO、新疆浩源IPO、成都路桥公开增发、当代东方非公开,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项目管理经验。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3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9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其中陈科文先生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志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2022年,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及自有资金投资项目“义乌康地华统食品健康产业化项目——年产15万吨肉制品及160万条火腿项目”实施地点均位于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加之同期开展的项目较多,公司2022年11月和12月存在误用募集资金2,136.17万元用于“义乌康地华统食品健康产业化项目——年产15万吨肉制品及160万条火腿项目”项目建设的情形。公司经自查发现后进行了积极整改,分别于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3日向募集资金专户转回误用募集资金合计2,136.17万元,及时纠正了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擅自变更投向和用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9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周伟良、金浪、徐向纮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华统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华统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2022年,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及自有资金投资项目“义乌康地华统食品健康产业化项目——年产15万吨肉制品及160万条火腿项目”实施地点均位于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加之同期开展的项目较多,公司2022年11月和12月存在误用募集资金2,136.17万元用于“义乌康地华统食品健康产业化项目——年产15万吨肉制品及160万条火腿项目”项目建设的情形。公司经自查发现后进行了积极整改,分别于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3日向募集资金专户转回误用募集资金合计2,136.17万元,及时纠正了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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